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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仔餅」企圖搶槍罪成還柙一個月 肚痛入院未能出庭 押後至11.30求情 另一被告同日判刑

「熊仔餅」企圖搶槍罪成還柙一個月 肚痛入院未能出庭 押後至11.30求情 另一被告同日判刑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大三罷」,西灣河有警員開槍射傷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事後他需切除右腎及肝葉。他與中學同學胡子鍵被指企圖搶去警員佩槍,兩人否認企圖搶劫及阻差等三罪。案件去年12月審訊完畢,法官謝沈智慧上月裁定周柏均企圖搶劫等三罪成立,胡子鍵的兩罪亦成立,兩人還柙一個多月後,今(10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透露還柙中的「熊仔餅」上周五因肚痛入院未能出庭,暫時未知何時出院,因此法官押後至11月30日求情。胡子鍵則會於同日判刑,期間兩人繼續還柙。

辯方未知「熊仔餅」何時出院

周柏均由資深大狀駱應淦、大律師黎建華及劉日成代表。辯方透露,周柏均於上周五(7日)因肚痛被送入伊利沙伯醫院,但辯方未能得悉詳細情況,亦不知他何時出院。辯方指雖然已向周解釋背景報告,但希望待他在場時才進行求情。法官謝沈智慧一度問及周的家人是否知悉兒子情況,辯方表示其父母在場,但他們亦不知道有關情況。謝官續問懲教是否有相關資料,懲教人員回應指不知道。

胡子鍵由大律師吳維敏及陳濟洲代表。辯方指被告同意背景報告內容。謝官最後決定押後至11月30日予周柏均求情,胡子鍵則於同日判刑,期間兩人繼續還柙。

辯方早前指周柏均因中槍身體出現後遺症,並希望法庭索取背景報告,同時希望感化官能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惟謝官反駁,基於私隱問題,感化官是無法向醫院索取報告,並指:「感化官何德何能拎醫療報告?」

法官謝沈智慧早前裁決時指,警員當時用槍是完全合理,因「熊仔餅」周柏均對警員步步進逼,導致警員除用槍外,別無他法;若周上前參與襲擊,會令警員更危險,如警員失去槍,將會無法保護自己。

兩名被告分別為21歲學生周柏均(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高級文憑學生)及20歲學生胡子鍵(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副學士生)。兩人於中學時曾是同級同學。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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