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人稱「姜牧師」、Free HK Media 創辦人姜嘉偉今年1月往屯門警署續保期間,被指大鬧警署報案室,並用頭撞傷一名男警,自提堂起還柙至今共10星期。案件因疫情而屢次押後,姜今被解往(4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應訊,即承認一項襲警罪,案情透露他在事件中亦出現鼻骨骨折。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各項因素,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姜認罪,刑期扣減至2個月。
報稱為記者的「姜牧師」姜嘉偉(現30歲),承認於今年1月17日,在屯門警署一樓報案室內的搜身室襲撃男警員59029羅仲明。
案情指,當日早上約8時,姜就一宗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到屯門警署報到,當時他拿著一支燒酒,身上有酒味。由於原訂報到時間應為11點,警員遂要求他在報案室等候,未幾姜脫鞋及睡在椅子上。有警員拍醒姜,姜開始用手機進行Facebook錄影直播,又擺弄玻璃板、阻礙警員接電話,經屢次警告不果,高級女警員57154蔡美詩遂以阻差辦公罪拘捕姜。
約10時40分,姜被帶往搜身室調查,當警員59029羅仲明用金屬探測器時,姜用前額兩度撞向羅,隨即被制服及以襲警罪拘捕。經驗傷後,證實羅的上唇和前額均有擦傷和觸痛,右膝亦有觸痛。姜則證實鼻骨骨折,鼻骨和左胸壁觸痛。
辯方求情指,姜有超過20年的基督教信仰,曾接受神學訓練,十多年前成立了一個慈善團體,自2012年起服務屯門街坊,在2020年的疫情初期,當市面上防疫物資仍短缺時,共派出2千份防疫包。姜另經營一間補習社,但早前受到疫情影響而關閉。
辯方解釋稱,姜在案發前一晚照顧寵物,出現敏感情況,以致無法入眠,為避免睡過頭,他比原訂時間更早到達警署報到。由於服食了抗敏感藥,他感到有睡意,所以在報案室的椅子上睡著,手上的燒酒是打算報到後回家飲用,以助入眠,案發時尚未開封。
辯方承認,當警員善意拍醒姜時,姜的反應過敏、「過火」,引發往後一連串事件。姜亦遭受鼻骨骨折,可幸受襲警員的傷勢不嚴重。由於疫情關係,案件一再押後,以致姜還柙了10星期,但他在這段日子依然樂於助人,獄中自願擔任派飯和洗廁所的工作,減輕懲教人員的工作負擔。
姜另涉於去年七一在銅鑼灣阻礙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職務,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他否認控罪,審訊原本排期至2月24日,惟因疫情關係而延期至4月22日。
案件編號:TMCC1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