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7月1日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並於銅鑼灣戒備,自稱為網媒「FreeHK」記者的「姜牧師」姜嘉偉當日直播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截查被告的高級督察供稱,案發時被告手持自拍棍不放,他擔憂一旦被告鬆手,棍會擊傷嘗試進行搜身的同僚,於是要求被告停止拍攝,但多次警告不果。辯方質疑,被告當日態度合作,主動配合搜查,警方根本從未要求被告放下自拍棍,直指警員只是借詞搜查,而被告拒絕停止拍攝,只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續審,處理控辯雙方中段陳詞。
報稱牧師的姜嘉偉(30歲)被指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公務。
督察:自拍棍頂住同事頭部 無法進行搜身
高級督察梁子祺供稱,被告案發時尾隨及錄影警方隊伍,行徑可疑,於是對他作出截查,並指示另一警員向他進行搜身。
辯方盤問時指出,被告從來沒有反對搜身,態度表現合作。梁表示同意,但同時補充謂:「被告嘅自拍棍頂住警員個頭,佢的確唔能夠徹底進行搜身。」梁其後再解釋:「我係驚佢鬆手,自拍棍會擊傷我同事。」辯方質疑,梁從未向被告提出有關憂慮,梁稱被告當時情緒激動,他沒有機會提出。
辯方問:「即係揸實(自拍棍)係妨礙,鬆手又係妨礙?」梁解釋,若被告不鬆開自拍棍,便不能高舉雙手,讓其同袍進行快速搜身。
辯方直接指出,若不是梁介入干擾,要求被告停止拍攝,他的同袍已經可以繼續進行搜查,梁不同意。
直播片證警搜查前無要求放下自拍棍
負責搜身的警員梁浩泓稱,當時被告自拍棍高度及至他的臉部,由於搜查方式由下而上,被告行為妨礙了他的搜查,亦令他「唔安全」。梁又稱他曾要求被告放下手機,但被告不從。
辯方播放呈堂直播片段,指出警員只要求被告取出身份證,從未提過手機。梁一度堅持自己曾作要求,惟觀看片段數次後始承認自己「記錯」。
警稱憂拍攝披露部署 辯方:當日行動是「高調巡邏」
梁在盤問下稱,他看見被告尾隨督察的隊伍,懷疑他腰包內藏有違禁品。辯方指出,梁根本從未解釋搜身原因,也不知督察截查的原因,梁同意但辯稱:「我相信大家都係警務人員,所以搜查嘅目的都係大致相同。」
梁又指,被告當時進行拍攝,有機會披露警方的行動和部署。辯方聞言質疑:「你哋當日進行嘅係『高調巡邏』,就係想公眾睇到警力?」梁反駁,另有部份警員在進行其他工作。
有警員一度指控被告襲警
辯方引述直播片段指,梁曾在被告與督察爭執其間,曾高聲喝謂:「你係咪想襲警?」但遭督察用身體語言制止。梁一律否認。辯方續指,畫面可見督察制止的人身在右方,而梁是隊伍中唯一位於該處的警員,梁承認有此情況。
辯方直指,梁此舉是希望誇大情況,甚至誣衊被告,幸有直播片段,被告才沒有被控告襲警罪。梁繼續否認,回應謂:「因為兩把聲完全唔同。」
案件編號:ESCC226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