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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牧師」等4人涉六四違限聚令 押後7.19開審 官籲被告不要再遲到

「姜牧師」等4人涉六四違限聚令 押後7.19開審 官籲被告不要再遲到

「姜牧師」等4人涉六四違限聚令 押後7.19開審 官籲被告不要再遲到

【獨媒報導】2021年六四維園燭光晚會連續第二年遭警方以疫情為由禁止,市民自發以其他方式悼念。網媒「FreeHK」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與另外3人被指於6月5日凌晨在銅鑼灣進行聚集,遭票控違限聚令。他們否認控罪,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排期至7月19日作審訊,除姜嘉偉外,所有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案件原定於3月開審,惟當日有兩名被告遲到,審訊須再排期處理。裁判官亦提醒各被告開審日不要再遲到,否則法庭將考慮要求辯方支付訟費及施加保釋條件。

被告陳志堅、姜嘉偉、鄒心怡及黃振南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控罪指各人於2021年6月5日凌晨12時03分,在銅鑼灣怡和街及東角道交界,無合法權限及合法辯解下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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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奕勤、被告鄒心怡

除姜嘉偉由律師陳奕勤代表外,其餘3名被告均無律師代表。提訊期間,陳志堅及鄒心怡不時與正因另案服刑、在犯人欄中的姜嘉偉作眼神交流。

控方透露,控方將有一名警員作供,另4名控方證人的口供將以書面呈交,預計審訊需時一日。王官將案件排期至7月19日作審訊,除姜嘉偉外,所有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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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振南

案件原定於3月21日開審,惟當日被告鄒心怡及黃振南遲到,審訊須再排期處理,二人須以500元保釋。王官重申審訊將準時開始,提醒各被告開審日不要再遲到,否則法庭將考慮要求辯方支付訟費,並施加保釋條件,包括支付保釋金、向警署報到、不得離開香港等。王官亦提醒3名無律師代表被告,他們已同意承認事實,其後若無合理理由作出更改,法庭亦可要求他們支付訟費或施加保釋條件。

現正服刑的姜嘉偉早前因經營「影衰Mi雜貨店」,售賣有關2019年社運的刊物,內容含有宣揚港獨等,承認「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囚8個月。

案件編號:ESFS 107-108、110/2021、ESS 425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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