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光城者」被指策劃在公共設施發動恐怖活動,再多3人遭落案起訴「恐怖活動」罪,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其中首被告中六女生因留醫而未能出席今早聆訊,下午出院後隨即遭押解至法庭應訊。女被告未有保釋申請,蘇官遂下令被告須還柙,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押後至9月1日下午再訊。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吳加悦在今早開庭時稱,由於首被告郭文希在7月6日遭警方拘捕後身體不適,獲警方擔保後仍須留院。警方前日在醫院內再次拘捕首被告並正式落案起訴,故今早未能出席聆訊。總裁判官蘇惠德今早下令,若得知被告出院後,須即時將其帶上法庭應訊。
郭文希今午出院後,即被警方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下午與「光城者」案件的其他被告一同提堂。
被告今由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及梁麗幗大律師代表。彭耀鴻資深大律師稱,辯方並不反對押後,惟現階段未有保釋申請。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今在庭上投訴稱,被告獲准出院後即被警方押解上庭,留院期間被精神科醫生診斷患有抑鬱症及輕生念頭,惟醫生處方的精神科藥物在警方看管期間被沒收,希望法庭能紀錄在案,並提醒警方及懲教署為被告提供適切的治療。蘇官聞言後即要求控方跟進有關事宜,控方則表示會提醒相關人員作安排。
郭文希今被押解上庭時,身穿白色外套和印有「牛奶妹」的白色T-shirt,亦將頭髮紮起,略顯倦意,並於出庭期間一直望向旁聽席。郭文希的父母亦有到庭旁聽,期間一直望向被告欄的女兒。散庭後,旁聽人士向郭高呼「頂住呀,阿女!」、「撐住呀!」。案件將押後至9月1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懲教看管。
次被告陳凱量及中四男學生今早提堂時有向法庭申請保釋,遭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同須還柙候訊。
被告依次為:報稱中六學生郭文希(18歲)、司機陳凱量(24歲)及一名15歲中四男學生。3人共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為《國安法》第24條。控罪指3人聯同何裕泓、歐文、一名中三男學生及其他人,於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警方國安處繼7月6日以《港區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拘捕9名「光城者」成員後,前日(12日)警方再拘捕5人,事件至今合共拘捕14人。
案件編號:WKCC276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