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前日在尖沙咀的賓館搗破疑由組織「光城者」策劃的製造爆炸品實驗室,拘捕9名成員,包括為「金主」的浸大持續教育學院公關及傳訊主任杜倚獅,以及6名中學生。其中3名中三至中四男學生被控《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15歲男生為最年輕的《國安法》被告。案件今(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3人的保釋申請,須還柙至9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3名被告分別為:中三男學生何裕泓(17歲)、中四男學生歐文(19歲)及中三學生(15歲)。3人共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為《國安法》第24條。控罪指3人於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首兩名被告聘請大律師代表,第三被告則由當值律師代表,被告家人亦有到庭。3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最後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3人保釋,須還柙至9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第三被告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將於7月15日再訊。申請保釋期間,蘇官又一度問3人需否休息:「辯方可問下佢哋洗唔洗休息,肚唔肚餓,驚對佢哋唔公平,要唔要聽日繼續?」。
翻查資料,若違反法例並導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將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有保安發現旁聽市民在法庭內畫畫,蘇官其後向他查問原因,該名姓劉男子稱:「鍾意畫畫」,因此在書本上畫畫,又指不認識案中被告,最後蘇官提醒他下次不要再畫。
案件編號:WKCC268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