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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案 示威者同場叫喊「光時」與「香港獨立」 教授:兩者有關係

《國安法》首案 示威者同場叫喊「光時」與「香港獨立」 教授:兩者有關係

(獨媒報導)首宗《國安法》案件,24歲唐英傑被指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駛經警方3條防線,並涉嫌撞向三名警員。他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亦否認交替控罪「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今(5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繼續以控方專家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2019年社會運動中,最早出現於7月21日中聯辦外,其後的公眾活動中,示威者多次在同一場合叫喊「光時」、「驅逐中共」和「香港獨立」,顯示它們有關係。

教授:梁天琦認同黃台仰政治理念 「要建立自己的國家」

控方續播放梁天琦參選2016年新界東補選的造勢晚會片段,指梁為「本土民主前線」的發言人,問劉智鵬對本民前有什麼認知。劉回答稱,本民前是一個以香港本土為關注範圍的政團,他們認為香港是一個實體,與香港周邊其他地域和族群沒有關係,「他們要爭取的是香港人處理自己事務」,並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沒有權處理香港的事務。

劉又引述梁天琦與黃台仰之間的對話,去解釋梁天琦如何看「嗰八個字」和政治理念。梁表示認同黃台仰的說話,包括要「勇武抗爭」、要「打倒港共政權」、帶來一個改變,「最終建立一個自己的國家」。劉稱,這表達了一個重要訊息,「可以話,黃台仰講的說話係梁天琦政治理念的一個總結嚟嘅。」

影片中梁天琦提及「年初一喺我眼中係一場起義嚟嘅」,劉被問到知否當日發生了什麼事件,他回答指是他們所稱的「旺角暴亂事件」,並指稱從2016年至2019年,「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沒有明顯的轉變。

示威者中聯辦外牆噴「支聯辦」 教授:以外國人立場看待中國

控方與劉智鵬確認高級督察張偉文所撰寫的報告,顯示由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之間,共389日當中,「光時」口號曾出現於213日裡,而它最早出現於2019年7月21日中聯辦外的示威。

控方續播放前年7月21日中聯辦外的影片,指出示威者將國徽塗黑、向中聯辦投擲雞蛋和雜物、在外牆塗鴉「支聯辦」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劉稱,示威者毀壞或污損國徽,是挑戰國家政權的行為,此外將中聯辦寫成「支聯辦」,即是將中國指為「支那」,由於在歷史上很長時間,外國人均以「支那」來形容中國,所以「支聯辦」代表說話者或寫字的人是以外國人的立場看中國或中國政府。劉續稱,牆上出現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代表示威者不接受或要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管治權威。

教授:「光時」多次與「香港獨立」同場被叫喊 顯示兩者有關

張偉文高級督察的報告又分析了2177段示威活動影片,顯示「光時」口號多次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暴力及非法行為一同出現。

庭上播放7.27元朗大遊行、9.21「光復屯門」、「機場和你飛」、中學生集會等片段,示威者除了叫喊「光時」口號外,亦叫喊「解散警隊,刻不容緩」、「黑警死全家」、「香港獨立,唯一出路」、「全黨死清光」等口號。

劉智鵬指,示威者叫喊「光時」口號,伴隨著「驅逐中共」、「香港獨立」、「天滅中共」,還有一系列破壞社會秩序和毀壞設施的公眾活動,「最嚴重的是焚燒和踐踏國旗」,因此可以總括,「光時」多次在公眾活動中被叫喊,與「驅逐中共」和「香港獨立」是有關係的。

審訊下午續。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審訊第一日:
控方:電單車男有意傳遞旗幟訊息、鼓勵他人彷效
控方引劉智鵬報告:「光復香港」意味將中國政府視為敵人
審訊第二日:
警員稱發射兩粒胡椒球彈圖使被告停車 強調非瞄準頭部
審訊第三日:
辯方稱影片見被告遭警圍住及棍打 總督察:見唔到佢俾任何嘢打
審訊第四日:
警否認故意向唐英傑掟盾牌 稱「擋一擋」時「甩咗」
審訊第五日:
歷史系教授出庭詮釋「光時」:採取手段改變及取回政權
梁天琦競選單張提「自治」 歷史系教授:鼓吹港獨
審訊第六日:
《國安法》首案 示威者同場叫喊「光時」與「香港獨立」 教授:兩者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