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0日,網民發起「八區開花」及「和你Shop」。多區有示威者破壞「藍店」或港鐵站,並與警方爆衝突,多人被捕。
5人被控當日在旺角一帶非法集結,其中3人認罪,一名消防員被判囚34個月、17歲應屆DSE考生被判入更生中心、26歲銀行職員則被判囚28個月。另外兩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批評,多名警員作供時「講大話,作故事」。另外,一名醫務助理在旺角被搜出鐳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6個月,上訴亦被駁回。
一名案發時19歲的中大哲學生,則被指於屯門向警方雙手舉中指及叫喊「黑警」,獲群眾起鬨和應。他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拒接納拘捕警員證供,指呈堂影片與警員說法不一。
在荃灣,一名浸大生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5個月。而在九龍塘又一城,一名餐廳男董事被指襲擊4名警員,以協助兩名涉刑毀的男女逃離警員制服;他被控4項襲警及1項搶犯罪,但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一名女文員被指於銅鑼灣的示威現場攜有鐳射筆、噴漆及士巴拿等,經審訊後獲裁定藏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皆不成立。律政司提出覆核申請但被駁回。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