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0月23日,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就洗黑錢罪在壁屋懲教所刑滿出獄。他出獄前要求香港政府協助前往台灣投案,惟遭台灣拒絕,指司法問題應以司法解決,令台灣及香港兩地多次隔空對罵。
陳同佳涉嫌2018年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藏屍行李篋並棄屍荒野,再潛逃回港,觸發特區政府在2019年修訂《逃犯條例》及之後的示威。陳出獄後一直住在安全屋,至今仍未赴台自首。其監護人管浩鳴多次向傳媒表示,其赴台「自首」意願一直沒變,又指陳未有離開過住處,每日有三餐提供,主要以上網、打機、看電視打發時間。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