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租置屋邨翠林邨的法團,2022年推出約1.7億大維修方案,居民質疑未有使用市建局「招標妥」,容易引起圍標風險。同年年底,業主大會在房屋署投票下,議決通過使用「招標妥」,去年大會則通過罷免原有維修顧問。事隔近一年,法團定於3月10日舉行業主大會並進行管委會改選,舉行地點再次並非在翠林邨內而是坑口一中學。西貢民政處表示,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曾3次去信法團,促按法例舉行業主大會,並在選擇地點時以方便業戶出席為首要考慮,處方曾建議在邨內舉行。不過法團去信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稱對處方的建議不滿,處方已回信重申地點需顧及業戶的實際需要。
翠林邨的業主大會曾兩次被安排在遠離邨內的地點舉行,包括2022年11月及12月平日在西貢賽馬會大會堂舉行,去年4月的大會則重返翠林社區會堂。
關注屋邨事務的「翠家」專頁,翻查法團的會議紀錄,發現民政處曾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三度就業主大會事宜去信法團,而法團則於1月去信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申訴」民政事務處對業主大會場地要求的「不平等對待」。
民政處:舉行業主大會需以方便業戶為首要考慮
民青局及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獨媒》表示,西貢民政處曾三度去信法團,要求法團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跟進業主周年大會安排,並提醒在安排日期、時間及地點時,應盡量以方便翠林邨各業戶出席參與會議為首要考慮條件。
民政處表示,法團曾擬租用西貢賽馬會大會堂舉行業主大會,但處方認為該位置遠離翠林邨,影響業主出席的意欲,以及增加長者或行動不便的業主的出席困難。民政處建議法團可申請租用邨內的翠林社區會堂及附近的屋苑範圍舉行大會,不過引來法團去信民青局局長表示不滿。
對於被投訴,西貢民政處指已回覆法團,重申法團在考慮業主大會的會議地點時,應顧及翠林邨各業戶出席參與的實際情況及需要。處方又稱可協助聯絡房委會代表,共同與法團及管理公司商議業主大會的安排。
最終法團在今年2月19日的管委會會議上,決定3月10日於坑口天主教鳴遠中學召開業主周年大會。民政處重申會繼續就翠林邨的個案向業主及法團提供適當意見及協助,並會派員列席該次大會。
房屋署:坑口舉行可以理解
房屋署則表示,業主大會地點天主教鳴遠中學位於將軍澳坑口港鐵站附近,交通方便,並可提供較大室內場地,足以容納大量業主參與屋邨周年業主大會,有關安排可以理解。對於法團早前以短期合約方式,就翠林邨物業管理及清潔服務合約招標。房屋署稱待管委會於三月換屆及完成採購程序後,會舉行特別業主大會議決未來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