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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重建土瓜灣公務員合作社 關注組促原區安置

市建局重建土瓜灣公務員合作社 關注組促原區安置

(獨媒報導)市區重建局重建土瓜灣公務員合作社,「靠美合作社關注組」昨日聯同前九龍城區議員馬希鵬舉行記者會,斥市建局的收購方案不合理,促合理賠償及原區安置。

市區重建局於去年五月在九龍城區啟動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試點項目,分別為盛德街/馬頭涌道發展項目,以及靠背壟道/浙江街發展計劃。市建局於本年六月出席九龍城區議會,指自住業主可以以「現金收購」方案以同區七年樓齡的樓宇單位估值參考作為賠償,或或是購買專用安置屋邨單位。

公務員合作社為1950年代至1980年代的公務員房屋福利,當年公務員只有合作社一種房屋福利,即合資興建樓宇。直至80年代才有居所資助計劃、自置居所資助計劃等房屋福利。合作社由合資格公務員組成,由合作社向政府借取年利率3.5%的貸款以優惠價購買地皮,自行建設樓宇自住,樓宇業權由合作社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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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建局收購卻需補地價

靠美合作社關注組召集人黃敏華指,靠背壟道及美善同樓一段的公務員合作社入住率高,估計約170個單位受影響。她批評市建局的賠償需扣除補地價金額,並不公平。黃敏華表示,市建局為公營機構,補地價並不合理。剛辭任的九龍城區議員馬希鵬指,地政總署表示補地價金額為每呎約3,000至3,500元,更稱「平咗畀你哋」。他認為安排並不合理,指合作社社員皆需服務政府至退休為止,並放棄其他房屋福利,他們本期望在合作社安居養老,「但點解去到2021年所有嘢都好似推翻晒,本身畀佢哋住嘅,而家就突然之間話要收購重建,仲要夾佢哋補地價」。馬希鵬又稱,曾與關注組約見地政總署商討金額,但署方一直以疫情為由推塘。

要求解散合作社 關注組質疑壓低賠償

對於市建局要求合作社先行解散,再由局方逐一收購業權。黃敏華批評,市建局有條款列明如何收購單一業權,而局方從未解釋為何不能以單一業權收購整個合作社,認為是為降低收購成本。她舉例指如將單一業權售予發展商,發展商需賠償地契中未用完的地積比予賣方。目前美善同道的地積比為7.5倍,合作社已使用的地積比僅3倍,尚有約4.5倍地積比並未用盡,若出售予私人發展商,4.5倍地積比的發展潛力亦可獲賠償。

黃敏華稱,合作社解散後,各單位的賠償金額不會再計入發展權及公共空間等條件,「所有合作社雖然話只係起畀公務員住,你唔可以話佢係一個universal嘅redevelopment right,但係佢係一個limited嘅redevelopment right」,望市建局以單一業權收購合作社的地皮。馬希鵬指,市建局曾向合作社居民派發印有收購指引的單張,提及難以以單一業權收購,馬希鵬質疑市建局誤導居民,減少他們在收購過程中的選擇。

馬希鵬
前九龍城區議員馬希鵬

靠美合作社關注組﹕希望「追得上時價嘅呎價」

黃女士提出「原址原大」原區安置要求,她指居民年紀較大,習慣此區的生活,不希望遷離現址。她期望市建局能在「同一條街」撥地建設「同一大細」的單位予街坊居住。關注組又要求計算賠償時,需按「追得上市價嘅呎價」,賠償金額需慮及合作社鄰近新落成的兩個土瓜灣地鐵站出口、屬34校網以及配套成熟的社區設施等,而金額能「喺返佛光街至天光道一帶,馬頭圍道以西買返同一大細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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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未公佈賠償金額即促居民賣地 馬希鵬批程序欠透明化

市建局至今仍未公布賠償金額,馬希鵬批評市建局需待城規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才會出價,程序並不透明。他指合作社建於五十年代,「當時嘅土瓜灣係一片荒蕪嘅地方,咩嘢都無」,加上交通不便,「當時係好辛苦」。到今日港鐵屯馬綫開通,卻「趕佢哋(合作社社員)走」,遷移至「百廢待興、交通配套網絡未齊」的啟德專用安置屋邨「做第二次開荒牛」,形容「絕對唔公平」。

馬希鵬日前辭任,他表示繼續製作「懶人包」分發予居民,不過他亦直言離任後工作會變得困難,只惟有「靠第四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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