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研多年來的丁屋政策研究,一直指出元朗區「最無王管」,無論疑似套丁數字【註1】和套丁土地儲備【註2】均「跑贏」新界所有區域,近月審理中的史上最嚴重的套丁案(曉門案)亦是發生在元朗。
別以為在套丁屋苑「曉門」伏法的村屋大王王光榮在2021年落網後,風聲收緊之下元朗鄉紳會避嫌,暫時鳴金收「丁」。本研社抽查發現,研究員過去數年曾多次研究過的元朗流浮山輞井村(見圖),有疑似巨型套丁屋苑中有落成丁屋之滿意紙繼續在套丁案期間被批出,附近更有新的丁屋牌照獲批,可見這個屋苑正在分期擴展中。
按現時的分割地段及批出的牌照來看,此疑似大型套丁屋苑規模達70多幢,與曉門的規模相去不遠,屬上億計的大生意。兩村同於一管轄區,一邊有村屋大王被告套丁,另一邊則繼續照批貌似套丁大型屋苑的牌照及滿意紙,似乎毫不避諱。
研究員去年初曾接獲報料,元朗某地產舖貼上「賣地送丁、已入紙申請丁屋,包丁權費用 吉售 180萬」廣告,樓盤位置正於輞井村【註3】,這樣在元朗大馬路大搖大擺賣套丁樓盤廣告,路人皆見,不知當區負責審批丁屋的又能夠看得見?
而研究員2年前接受傳媒採訪【註4】,亦曾在輞井村的地盤發現現場套丁特徵齊備:設計一式一樣、整齊排列、每棟丁屋有一大電錶箱,各有三個電錶,顯示將會逐層分售、有圍牆包圍屋苑、有看更亭、管理處,很難想像這批丁屋是男丁按自己想要集體「自發聚居」【註5】。
按地權分析,該大片土地在1998年9月被 ”Birdsville Holdings Limited” 買下,進一步查證,該公司是英屬處女島離岸(BVI)公司,資料隱蔽性極高,無法進一步查證背後擁有人。一般男丁若要興建丁屋自住,犯不著要去加勒比海開公司處理丁屋事宜,而使用BVI 公司的「優點」是隱藏背後操縱者身份,亦屬一般疑似套丁屋苑慣常作法。
唯一清楚的是,抽樣調查地段的業權在1個月後,曾低價轉讓給一譚姓男丁($310,000),並由該譚姓男丁向元朗地政申請丁屋牌照。此動作亦常見於套丁操作:發展商以名義低價將土地業權轉讓予擁有丁權的男丁,後者向地政申請丁屋,但該男丁可能並非該地的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
若果輞井村案例被證實為套丁,這點已足以構成串謀詐騙(參考曉門案例):從地政署「騙取」丁權,實質獲得丁屋牌照後,該男丁不會自住,實質上亦沒有該丁屋的實質權益,該男丁只是被發展商「借殼」申請丁屋。
在土地查冊資料顯示,丁屋牌照在2010年獲批後,拖延至2023年才批出滿意紙。按丁屋審批程序來看,批出滿意紙是僅是指地政處接納地契條款已被滿足。為何要拖延13年才完成工程(研究員在2023年到訪,現場仍然是未完工地盤),是否反映男丁其實並無急切自住需要?抑或只是待整個套丁項目落成出售?
在建築形態、規模、業權、發展歷程的種種疑點下,值得部門進一步調查是否另一宗可比曉門案的集體詐騙案。但在此情況仍批出滿意紙,反映相關部門仍須努力把關,否則只會縱容了「案照審丁照套」的情況。
【註1】《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
【註2】《新丁再現:新界套丁研究報告 2020》
【註3】本土研究社Facebook 2024年1月4日《完善丁圖,見疑即報》
【註4】香港01. 2023年4月6日.丁權未解決 · 二|四分一丁屋疑似「套丁」 誰在助長濫用歪風
【註5】香港電台2018年1月4日. 梁福元指套丁情況不算嚴重 冀政府檢討丁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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