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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煙回魂】私煙廣告散屋邨 街坊幫襯便犯法

【私煙回魂】私煙廣告散屋邨 街坊幫襯便犯法

昨日(11日)早上8點,有鯉魚門邨街坊發現不同住戶門前夾有一張疑似販賣「私煙」的廣告,紙張上以「代理煙」自稱,詳細羅列價錢、各式各樣的香煙牌子,甚或直接留下聯絡資訊。記者嘗試巡查樓內不同位置,發現其他住戶門前也有相同的傳單。而走廊以及垃圾房也有該傳單的蹤影,相信是被街坊棄置。

「私煙」廣告進入油塘屋邨的事件不時出現,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集油》提醒各位街坊,請從合法途徑購買香煙。

本報已就此事聯繫油塘東龔振祺(公仔)區議員,公仔表示當日已聯繫房署跟進。同日本報去信副房屋事務經理(鯉魚門)但至今仍未有任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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