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消委會過去三年分別收到72、55及54宗就配眼鏡的投訴,在最新一期《選擇》月刊中,消委會指有消費者在配新眼鏡視力反變模糊,翻查紀錄發現驗眼紀錄未有檢驗其散光,在消委會介入後獲退款。
消委會在月刊中提及三宗個案,個案一涉眼鏡店驗眼馬虎,投訴人即便已攜同舊度數紀錄予視光師參考,並告知其有近視、遠視及散光,惟視光師拒絕參考。結果換上新眼鏡後,投訴人感到視力模糊,翻查紀錄發現並無驗到散光,投訴人到另一間店舖驗眼,發現兩邊紀錄懸殊,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介入後涉事眼鏡店以現金退款。
另一宗個案涉變色鏡片,店員向投訴人展示照片介紹。投訴人購買後發現未如照片顯示般在陽光下調節示深棕色,店家則重申效果圖是在紫外光燈照射下而成。消委會介入後,該店願意為其重造一對平光染色或同等價錢以下的鏡片。
最後一宗個案涉防藍光眼鏡,投訴人試戴後有反光及鬼影問題,消委會調停後店家願更換鏡片或退回款項。
消委會表示,專業和準確驗眼是最重要和基本的步驟,不容有失,促業界嚴謹把關。消費者亦不應單純被廣告或優惠吸引,收到新眼鏡時應立即試戴,並保留收據及驗眼紀錄。至於近年不少人北上驗眼,消委會指儘管價錢較低,但亦要留意其口碑及視光師專業資格,以往來內地所需時間和交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