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洶湧的民怨聲中,我們12位平民聯署支持垃圾徵費政策如期於今年8月1日實施(聯署信由本人發起,已電郵往收信人各官員,信件內容錄於下面本文後),為的是不想再拖延回應已經討論經年的環境公義問題,亦為了香港的長遠福祉著想。明白政策或為不同人群帶來困擾,因此我們建議政策可分階段實施,先易後難,例如先在公屋實行,私樓隨後,三無大廈更要押後,直至解決當中的資源缺乏或刑責明確等問題後再執行;並且,還有受影響的弱勢人群如長期病患者、卧床長者,殘疾人士等,他們無法因實行政策而做到減廢(醫療廢物),那麼就要照顧他們的需要,例如是否豁免他們的醫療廢物,或給予徵費資助等等。
明白政策實施帶來各種困難,不希望環保L與非環保L互相對立
我們明白,政策本身有許多需要完善的空間,政府和各界都有責任共同研究改進,以便把本來有良好意願的政策做好。
其實,十分明白坊間提出的各種難題,更不希望社會上環保L與非環保L的兩群人互相對立、仇視;不希望本來有著良好意願的環保議題,逐漸成為人們憎恨的事情,以致我們集體返回或繼續當代放任的物質生活,長遠令到我們賴以維生的大自然最終要向我們反撲。
垃圾徵費醞釀20多年後,終於原本在今年4月1日實施,但原來這個涵蓋全港700萬人的政策,不到實行那一刻,都不知道許多不同人群實踐措施時,會面對各種各樣的難題,而政策的細節又確實未顧及這些許多的實際情況。本來,這是公共政策的常見狀況,在容許議政的社會裏,人人都可以發聲把政策完善,實在無甚稀奇。但很可惜,今年年初開始出現的許多表達憂慮的聲音,逐漸引發越來越強烈的情緒式抵抗,後來事件開始政治化。
在事件變得政治化後進行支持聯署
在4月8、9日兩天,先是中共重要喉舌盧文端出來發文,指垃圾徵費是當年一群「激進反對派」提出(並指他們當中許多現仍在監獄),而當局是「在環保的大帽子壓迫下接受」,「香港要堅決擺脫環保道德綁架」;通過了基本法23條立法後,社會已變得平靜,故應聚焦拼經濟,不應耗精力爭拗環保議題,於是叫停垃圾徵費。至此,事件由民怨一躍上了政治層面,以政治理由強聲叫停實施一個已經透過合法程序通過法例的政策。
翌日,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呼籲無限期押後政策,議員李慧琼表達一旦政策實施,恐怕引起很大的混亂。
這景象令人感到似是建制聯盟一場大合唱,把一個非常重要卻又非常爭議的民生議題政治化,討論轉移到政治層面,而不是這政策原初要解決的環境與民生問題。而如果民間指出政策帶來困擾,那麼,管治者或所謂民意代表,是否應協助討論如何完善政策以利社會,但這場建制大合唱中少見這種討論,可見這幾位建制中人的動機是推倒政策,而非協助完善。至此,似乎已經無法理性地討論下去,儼然一股由上而下的政治力量給社會一種指令,要把環保政策擱置,為了平息爭議聚焦經濟。
其後,有一些相反的聲音平衡事件,分別如前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其前政治助理(歐詠芷)、前副局長(陸恭蕙)表達政策的重要性。可是,這些聲音仍然來自權力層和在社會上有話語權的人群。至於關心事件又支持政策的平民百姓,未能參與到社會輿情之中。
盼支持政策的平民百姓有表達空間
事實上早於3月下旬,已有媒體報道政府內部消息,指立法會內反對此政策的呼聲甚高,社會又欠缺支持聲音,政策估計會泡湯。
就在這背景下,我於4月18日發起了以下聯署,至4月27日止收到了12位(連同本人)人士的簽名,亦已把簽名及信件電郵往抬頭的各香港管治團隊官員(詳情看下面聯署信)。
由於香港的公開議政文化已轉變,12名聯署人的名字除了收信人看到之外,不在公開地方展示。
近日的環保法規民間輿論逐漸變成情緒對抗
近日不只一個環保法規推出,於4月22日亦實施了餐具走塑,全城承接著垃圾徵費而來的民怨或關注,推到了情緒的高點,漸漸地,有關法例的原初目標已無人提及,大家spin了去措施的細節,例如垃圾徵費的錢銀問題、走塑後用替代餐具的成本和毒性問題……漸漸地,出現許多情緒的抵抗、謾罵調侃諷刺後沒有提出另類解決方案以達至環境公義的初心,有的亦以反對者的角度spin去政治層面,指在極權統治下不能強制環保,一樣是把事情政治化。
弱勢社群的發聲關注展示高水平議政能力
非常感謝坊間許多誠意提出困難的團體發聲,他們展示了高水平的議政。例如智障人士代表指,部分智障者因身體需要會棄置大量醫療廢物,徵費政策為他們帶來不能避免的龐大負擔,建議容許領傷殘津貼的合資格人士向社署提取指定垃圾袋;又如拾荒者要付錢買指定垃圾袋,變相為掉垃圾的商店埋單,他們要求政府豁免對他們的徵費,實屬合理。他們議政平和說道理,沒有因自身利益的緣故叫停政策,沒有要求無限期押後,不謾罵不調侃,卻是和理非地提出另類建議,協助完善政策。
處理爭議的民生問題要一種怎樣的胸襟?
我們能否以這種胸襟處理爭議的民生問題?理性討論困難,齊心思考出路,而不是情緒高漲去推倒,推倒後的結果會是:管治者不須再工作,慳水慳力,因為大條道理——民間不接受這些事,以後不用做了。這樣,我們民間留下一個怎樣的香港給下一代?
以下刊出12市民支持垃圾徵費聯署信(此信件聯署日期:2024/4/18-27)
(由於香港的公開議政文化已轉變,12名聯署人名字略去,但已呈交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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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香港公民支持政府盡快落實垃圾徵費聯署信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先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先生、全港十八區區議會主席先生/女士賜鑒,敬啟者:
吾等為一群支持香港特區政府盡快落實垃圾徵費的香港公民。垃圾徵費議題近日引起熱議,各界善意地對此政策的試行操作,表達了各種困難,吾等感激各界的意見,此實有助完善政策。由於困難甚多,可見政策之執行確不容易,因此,坊間有聲音呼籲押後、擱置及叫停政策。吾等本於關懷香港福祉、關切環保危機的良好意願,願在此向閣下表達意見,認為政策應如期於今年八月一日實施,分享理由如下,並試提出解決困難的建議:
1. 香港垃圾問題嚴竣,堆填焚化兩不宜,亟需源頭減廢——香港過去主要以焚化方式處理垃圾,但因焚化釋出毒氣帶來空氣污染,損及健康,政府其後逐步以堆填替代焚化。然而,垃圾日增,現時全港3個堆填區之中,2個已接近飽和,政府進行擴建,同時亦設立「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重啟焚化方法。可是,焚化的危害和昂貴成本,會為下一代帶來巨大危機。焚化爐的興建需要龐大資金,運作時釋出的毒氣與飛灰,以及灰渣滲入泥土污染食物鍊,將帶來健康隱患。而堆填方法在長遠而言,加大了香港對土地需求甚殷的壓力。可見長遠計,堆填及焚化方法皆不宜,徹底方法是源頭減廢。若大眾對源頭減廢掉以輕心,隨時出現2017年垃圾圍城的景象,當時中國大陸的進口廢物衛生標準提高,香港回收商一時未能配合,紙皮堆滿各區。
2. 垃圾徵費乃源頭減廢一籃子措施之一,任何一項措施皆不宜拖延實施——源頭減廢措施包括減少不必要消費、生產者責任制、垃圾徵費實現「污染者自付」原則等。而垃圾徵費計劃早自1998年提出,在政府內外討論多時,醞釀及發展23年,終於2021年通過法例,至今實施,實不應因執行困難而輕言放棄,或是繼續拖延,免前功盡廢,白耗社會資源。
3. 把民生事務政治化貽害香港:近日有意見認為,此政策是當年由激進反對派泛民人士主導,此說不實。此政策由醞釀至今試行歷逾二十載,討論過程涉及不同持份者的支持,各界取得共識,政策是有助推動減廢和回收作業,是香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一步(香港特區政府於2021年通過垃圾徵費法案後發出新聞稿闡述法例目的時提及此一社會共識)。因此,此政策純屬民生善治,與政治無關。香港現時經濟下滑,人才外流,亟須團結以群策群力建設社會,不宜把民生事務政治化,否則再次撕裂社會,有害無益。再者,法例於2021年通過時,所有泛民議員已總辭離開議會,全俱由建制派議員通過法案,證政策由激進反對派泛民人士主導之說不實。
4. 垃圾徵費乃全球(包括中國)的普遍有效措施,香港正在追落後:正如特區政府在2021年通過垃圾徵費法案後發出新聞稿闡述法例目的時所指:「垃圾收費是國際間普遍採用的經濟手段,推動市民減廢外,更是帶動建立下游回收作業的火車頭,支持邁向《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的『全民減廢•資源循環•零廢堆填』願景,是香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一步。」現時歐洲多國;美加地區及澳洲;亞洲的日本、台北、南韓首爾、中國深圳;乃至發展中國家如南亞的斯里蘭卡,均實行垃圾徵費,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大都會的一級城市,現時才實施此舉本已明顯落後,如果現決定放棄或繼續押後政策的執行,會否拖香港發展的後腿?研究顯示,全球多個城市實施了垃圾徵費之後,有效降低家居垃圾量及社會整體垃圾量,例如南韓在1995年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第一年全國垃圾減量達34%。
5. 垃圾徵費已成法例,若不執行是有法不依:正如特首李家超先生提及,垃圾收費「已經係香港嘅法律」,當局正考慮應如何推行,故透過「先行先試」深入聽取意見及了解實際推展情況。這是妥當的做法,如果通過了的法例不執行,甚或推倒叫停,將向年青人示範破壞法治的先例,難以說服年青人守法。
6. 討論與預備逾20年,前期配套已在,至此叫停,將虛耗社會資源:此政策由醞釀、立例至試行,已建立了前期配套,例如除了立法外,還有環保署在各區設立的「綠在區區」回收點,回收風氣初步建立,接下來是由垃圾徵費推動更堅固的回收習慣。若計劃此時打住,將虛耗社會各界在此方面曾作出過的努力。
7. 有雞先,定有蛋先:很多意見認為,政策的實施在技術上很困難,不如遲些待大家懂得怎樣做才去執行。這是有雞先,定有蛋先的問題。一日不起步去行,將永遠不懂如何做。有市民感到困惑,認為現未習慣回收,不如等到回收習慣成熟了,才實行垃圾徵費。問題同樣是,若果不須付費的這個經濟誘因,掉垃圾沒有代價,又怎能有效推動市民拿垃圾去回收?
8. 困難無可避免,齊心可達成不可能的任務:此政策牽涉全民,實施困難是意料中事,因為不同人士及群體有不同背景及狀況。但若能同舟共濟,齊心把精力集中於尋找方法做好件事,而不是去談論做與不做,將必能達成不可能的任務(下面「建議」部分嘗試簡列應對方法)。若全球大多數城市,包括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及斯里蘭卡,都成功地實行了垃圾徵費,那香港作為國際一級城市而放棄此政策,會否顯得尷尬?
9. 垃圾徵費關乎香港長遠的經濟福祉:有叫停政策的建議認為,現在應停止對政策的爭議,聚焦經濟發展。然而,長遠而言,解決垃圾問題是對經濟發展的保障。垃圾徵費一旦擱置,推動不到大規模減廢,垃圾將成為政府財政的重大負擔,包括堆填垃圾削弱土地資源,焚化垃圾帶來健康危機而為未來的醫療開支埋下炸彈。經濟元素與非經濟元素禍福相倚,誠如前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其總統就職典禮上,提到當年(2009年)的經濟危機時說:「一個國家若只單單著眼於繁榮,是不能繁榮長久的。」
10. 迴避實施政策與國家實現碳中和目標及綠色發展背道而馳: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20年的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將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又於中共二十大報告中提出推動綠色發展,成為了國策。如果屬於綠色發展的香港垃圾徵費政策不了了之,將違背國策。
l 應對實行政策困難的建議:
1. 政府及環保團體把爭議焦點轉回環保利害問題上:現時輿論的焦點錯放於錢銀上,可見社會的環保利害及減廢意識不高,盼政府及各界有心人致力把輿論重點放回環境危機上,並集中討論如何能做好件事,而非討論做與不做此事。
2. 因應困難分階段實施,逐步解決難題:現時試行期間出現混亂及不足之處,可以從汲取經驗中優化操作。如果全港全面實行政策太多困難,可以分階段進行,先在做較易的範疇,如在公屋先行,難的或持份者負擔較大的隨後(如三無大廈、食肆、長者院舍等)。
3. 民意代表及社區建制中人落區協助操作:本著「同舟人」的良好意願,盼立法會議員、各區區議會成員、關愛隊等,密切落區協助政策的操作,支持政府施政。
4. 政府明確向市民展示整全環保政策,並決心落實:有市民抱怨,主要製造垃圾者之一還有生產者,但現在不向生產者徵費卻向市民開刀,而政府其實有整全的環保政策,包括生產者責任制,只是現仍未實施。政府應向公眾宣傳整全的環保政策,並讓公眾見到落實政策的誠意和計劃。同時,垃圾徵費推動回收,但香港欠缺回收製造業,政府應謀求確保回收物有出路,而不是送進堆填區,免令垃圾徵費失卻市民信任而泡湯,而須確保回收是再造物品,實現循環經濟,政府宜向市民展示此發展的計劃。
結語
為香港的未來和下一代的福祉,願我們努力,迎難而上,支持政府此項施政,並作出協助,使之優化,讓各界踐行時減少障礙,未來定能共享美果。
(發起人:譚秀貞,香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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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函內容資料來源:
香港堆填區的未來發展
香港垃圾處理略史
焚化的危害
昂貴的垃圾焚化成本
香港減廢進度倒退,須加速
政府建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重啟焚化爐方法
垃圾徵費推進史及政策內容
已實施垃圾徵費的國家/地區:
- Sustainabl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hrough a Municipal Solid Waste Charging Scheme: A Hong Kong Perspective
- Charging Methods of MSW
- Review of household solid waste charge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A focus on quantity-based charge methods
- 垃圾費隨袋徵收
中國大陸城市已實施垃圾徵費
全球多地推行垃圾徵費後有效降低家居垃圾量及社會整體垃圾量
南韓推行垃圾徵費後,大幅降低全國垃圾量
香港特區政府於2021年通過垃圾徵費法例後發出新聞稿闡述法例目的
習近平推動碳中和目標及綠色發展成為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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