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我還有一些個人興趣,讓我在惶惑的歲月中尋到安慰。那時家人已搬到灣仔船街二號,是一幢舊樓的地舖,有三、四層高。隔隣是一道後巷,住了樹叔一家十口以補呔維生的無產階級,另一邊的後巷則住了一些拾荒者。我們的洗衣店是前舖後居,兩邊的後巷皆可以看到我們的家,沒有私隱可言。大家只在窗前掛一道布簾,算是遮蔽。每天放學回來,我就對著後巷一面做功課一面聽電台的流行曲排行榜(Pop Chart)。那時商業電台中英文台和香港電台中英文台都有各自的排行榜,其中一個便是香港流行音樂之父Uncle Ray的節目,我會全部收聽,還記錄下來作比較。聽得多,我也會邊唱邊做功課,還會買Hit Parade 歌書學唱歌。當時隨口可以唱出的流行曲少說也有一百幾十首,我還把在流行曲學來的英文,寫進作文裏去。我當時最喜歡的就是披頭四樂隊Beatles。
不僅聽歌,我還挺喜歡唱歌。中學四年級,我曾經參加學校的歌唱比賽。六十年代,商業機構很流行舉辦公開歌唱比賽。一次我參加了其中一個歌唱比賽,專程到尖沙咀金馬倫道的通利琴行試音,竟然入圍,可以參加決賽。決賽在紅磡理工學院舉行,有十個參賽者。為了比賽,我還特意在大丸百貨公司買了一件T恤,很有型的,前面是白色,背後有一幅大頭相。我的參賽歌曲是《Hey Jude》,唱完歌時,轉一個背,全場嘩然,因為T恤那個大頭是柯德莉夏萍。
雖然我的社會意識很強,但性格中也有享樂主義的成份。我是貪玩的,要不是跛腳,我可能變了另一個張國榮也說不定。我一直想,泰迪羅賓(Teddy Robin) 都可以唱歌,我為什麼不可以?其實我很喜歡唱歌,只是沒有人想到跟我一起玩。其他同學組織樂隊,也沒想過邀請我。那些年夾band(組樂隊)的同學,如今都六十多歲了,每年都會搞一次派對,唱歌自娛。幾年前聖誕,還特意在旺角一間餐廳包場,又食又唱。大部份同學自我陶醉時,有人叫我上台唱歌,我很隨意地唱了一首《Country Road》。其後聽到有人說:嘩,原來黎則奮都識唱歌。
回想起來,六十年代我參加的那次公開賽能夠進入決賽,並非我唱得好,大概只是主辦當局覺得我勇氣可嘉吧。我真的是非常有膽量,從報名到比賽,都是一個人,表面上好像很不怕醜,很有勇氣,其實內心是有一點恐懼和自卑,怕人取笑,被人看不起。但我就是知道別人會投以異樣眼光才刻意克服,不想讓內心的自卑感覺影響日常生活,我希望可以自由地做自己喜歡的事。一個傷殘人士上台忘形地表演,別人一定竊竊私語,我可不管。我從來就是用這種面對(Confront)困難的方式來克服缺憾的,年紀愈大,就愈大膽,愈來愈有勇氣。
成長階段總是覺得某些能力不如別人,資源和條件也匱乏,亦因此而產生動力,很渴望表現自己,證明自己是可以的。這種心態很複雜。直至今天,還常出現類似的矛盾心情,每接到新工作,跑到新環境,面對新挑戰,心裡老是擔心自己力有不逮,做得不好,但做下去,又發覺不是不可以,成績也還不差,有時甚至獲得讚賞。於是我想:並不是我特別強,只是別人比我差而已。
我這種性格,教自己常常有種豁出去的勇氣和衝動,不會畏首畏尾,打死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