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畢業廿年後,一次舊生聚會,小學校長的一席話,令我恍然大悟的道理。小學生的時候,當然不喜歡聽長輩說道理,那些似是而非的說教,聽過就作罷,並沒有能力了解其意思,更遑論箇中的意義。或者,有些道理會隨時間的過去,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更有截然不同的解讀。
「要先學會原諒別人,忘記他人的不好,才不會氣壞了自己」。意簡言賅的道理,到今天走到職場,每天都會碰上不同類型的人,才開始體會到當中的道理,大概都是學會釋懷的成長。蠻橫無理的人,比比皆是。有時候,自己受了氣,自然感到消極,甚至氣憤,但礙於身份有別,總不能回嘴,往往最後都成為「啞巴吃蓮子」的故事。所以,我同意,要原諒別人,方能忘記自己的痛。
然而,縱使忘記傷痕累累的痛楚,也得學會如何避免再次受傷,才算得上從錯誤中學習。於是,自己在每次的溝通或者作決定時,都別要把自己的尺度量度限於自以為是的距離,回望那條疤痕的刻度,才能減少開罪別人的機會和原諒他人的需要。
未知有否扭曲校長當天的意思,不過以上的想法亦不失為一個道理。原諒他人,源於愛錫自己,緩衝了別人對自己的衝撞,否則只換來重覆犯錯的嘆息,然後一句「早知今日」。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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