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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頁紙申72億建兩文化設施 包括47億新界東文化中心及25億文物修復中心

14頁紙申72億建兩文化設施 包括47億新界東文化中心及25億文物修復中心

(獨媒報導)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47.1億,於粉嶺興建新界東文化中心,以及申請逾25億於天水圍興建文物修復中心,今日(7月11日)於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兩個項目合計申請撥款逾72億,惟政府提交的文件以「文化設施工程項目」合併處理,只有14頁,平均每頁申請撥款5.14億。多名議員不滿,項目罕有地未於委員會會議上通過提交工務小組,須補交資料。

當局是於2007年決定於新界東興建文化中心,2018年6月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出前期工程撥款,選址於粉嶺第11區(北區政府合署及粉嶺法院大樓旁)。根據政府文件,文化中心樓高五層,設有多個表演及排練設施,包括1,400個座位的演藝廳、700個座位的劇場、180個座位的多用途劇場、兒童劇場、兩個創藝室和排練室。中心將設161個私家車車位、20個電單車車位及30個附屬車位。整個工程約47.1億,預計5年半內完工。

文件表示,中心可滿足藝術表演業界對場地的需求,全港首個兒童劇場亦可推動兒童藝術發展,兩個全港首創的創藝室,亦回應業界對排練場地的訴求。當局稱中心可提供場地予北部都會區以至大灣區使用者,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內明確支持香港發展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新定位,並促進本港與內地藝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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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指文化中心標準比博物館更嚴格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有議員問及造價。她提到西九文化區的M+博物倘,造價約為49億,問署方如何令其質素與造價媲美。陳凱欣又關注落成時間,「我就咁望落去都係幾座嘢嘅啫,或者規劃有咩特別,點解要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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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副署長譚美兒解釋指,由於新界東文化中心計劃曾三度修改,每次皆須重新進行工程技術研究,「如果冇呢啲轉變,我哋可以快啲嘅」。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戴尚誠指,由於需拆卸地盤上的兩幢建築物和進行挖掘工程,以及興建行人天橋,故需逾五年時間興建。

對於造價,康文署總經理余翠媚指興建文化中心有既定標準,例如需考慮觀眾席與舞台的視線距離、舞台及後台裝置等,亦需聘用外國團隊製作平面圖模型,形容比興建博物館更加嚴格。

身兼北區區議員陳月明則憂文化中心會增加交通負荷,康文署表示鄰近落成的公屋能提交百多個車位,建築署則指中心半徑距離1,500個車位,相信足夠。蘇長荣則倡預留旅遊巴泊位,康文署只稱鄰近有上落設施。

有議員不滿「十頁紙嘅文件同我哋攞七十幾億」

當局以合併方式,將新界東文化中心及造價25億的天水圍文物修復中心,提交一份題為「文化設施工程項目」的文件予委員會,多名議員不滿。馬逢國斥文件沒有提供兩座大樓的平面圖,難以了解實際計劃,「十頁紙嘅文件同我哋攞七十幾億」。工聯會陸頌雄亦斥文件過份簡短,「愈嚟愈差、愈嚟愈簡單」。霍啟剛亦提到需翻閱區議會文件才找到更多設計圖,望署方提供更多資料,以作出更有意義的提問,並確保項目符合業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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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文物修復中心

項目罕有未於委員會席上獲批准提交工務小組

康文署則稱當局為務求精簡文件,表示樂意後補資料。馬逢國則提到簡化是好事,但認為仍有基本要求,「總體面積都無係好難接受」。

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鄭泳舜總結指,議員在方向上支持兩個項目,但當局提交的資料不足,現階段難以支持項目提交工務小組。他建議當局以書面補充文件,委員會再考慮是否以書面方式傳閱後,才將項目提交工務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