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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評:《危樓深淵》 - 執著買了一套房子是否等於有家?

影評:《危樓深淵》 - 執著買了一套房子是否等於有家?

內有劇透,衡量閱讀。

《危樓深淵》講述搬到首爾生活的東元(金成昀 飾)一家花了11年終於儲到足夠首期,成功上車買樓。他本以為擁有了一套房子自此就能生活美滿,於是邀請金代理(李光洙 飾)及其他同事回家舉行入伙派對。

怎知道,前一晚前還在把酒言歡的他們,突然竟連同整棟大廈直墮地下500米的深坑之中,當中被困的還有東元的歡喜冤家鄰居萬壽(車勝元 飾)。面對大廈崩塌、糧食及暴雨的危機,時間分秒過去,災難當前只有成下成見才能逃出生天。

災難片,經常都是探討人類面對大災難,最終能超越物理層,理解生命的意義。雖然電影的製作規模有限,不能和荷里活災難片相提並論,幸好導演金志勳在有限的人物與場景,聰明地結合買房和災難起來,期間加入生活感及喜劇元素(尤其李光洙的喜感),變得不落俗套。

筆者希望藉影評與大家分享三個電影的劇情,深化家非房子的電影主題。

電影前半段,金代理表示同事希望夾份買一件入伙禮物給東元一家。東元表示有想買的東西,但錢不夠,故希望同事能「折現」。然後,到大伙人到東元家開入伙派對時便揭露,東元已為新居添入一張「搖搖椅」,而能在自己的家中有一張屬於自己的「搖搖椅」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甚至,他不願意與妻兒分享這張座椅。

不過,到後來身陷深坑中時,鄰居萬壽拆了他的椅子生火取暖,東元暗示金代理不要作聲,因為他知道這是生死關頭的生火原材料。這是東元的轉變,對於外物的超脫、犧牲,成為了他理解家的意義。

另外就是餐廳老闆娘,她獨留兒子在家使兒子獨自一人身陷深坑。她與東元妻子自白,自己長期經營餐廳,為的是買一套房子、給兒子過上「好」的生活,結果失去了相處的時光。她發誓如果兒子能活著出來,就會關掉餐廳,好好的陪在兒子身旁。

這時,兩個兒子身陷深坑的母親相擁而哭,是電影難得的感動位。

後來,東元透過衞星電話知道兒子在深坑當中,於是奮不顧身的拯救兒子。當中經歷了重重難關,筆者不在此逐一劇透。到東元找到兒子時,發現老闆娘兒子的靈魂似乎拯救了他的兒子,同一場景還有另一位老人,而老人的中年兒子早已離世。

最終,老人並無隨東元離開,因為她知道只有家人在的地方才是家,而非個別的物理空間,而東元亦無法帶同老闆娘兒子屍首離開,只好剪下他的頭髮,重重握住。

當然,電影的結尾就是能離開的都能離開,雖然離開的方法有些荒謬,不太合乎邏輯。結尾描寫年輕男女決定住在露營車新居,不再背負買樓上車的重擔,重新深入探討買樓上車的意義,究竟賺盡全世界而喪失家人,這套房子還是家嗎?窮盡一生的精力,只為求一個物理空間嗎?

事實上,電影並非抨擊買房子這個行為,因為買房子並非原罪,反而原罪是房子成為商品,普羅大眾成為地產商與政府共同壓榨下的犧牲品。

當然,《危樓深淵》遠遠不及《上流寄生族》強烈諷喻貧富懸殊的表現,但其底蘊表達的寓意卻不言而喻。

正如東元最初發現房子有問題時,鄰居不希望深究,因為擔心影響樓價;又誠如救難隊提出炸掉旁邊大廈而牢固深坑以免再塌陷時,住客表示為什麼要犧牲自己的資產救助一少撮人。

電影反映的正是地產商與政府的論述成為神話,房子已成為資產的具象表現,並非讓人安居樂業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