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名 JPEX 案苦主昨日入稟區域法院,控告 JPEX 集團及相關人等共7人,索償185萬港元,是首宗針對 JPEX 的民事索償。關注事件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表示,約有十名苦主亦打算入稟,有人正申請法援。他雖然形容案件是「先例」、「里程碑」,但同時提醒民事訟訴的難度是執行判決,即使勝訴,「要有錢,要搵到人,佢先賠到畀你」。
根據法庭報導,昨日入稟的兩名原告為 Chan Wing Yan(音譯陳穎恩)及 Lee Sung Him Herbert(音譯李順謙);6名被告依次為 JPEX 在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 」、JPEX 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的持有人、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第七名被告人是「任何透過實施、協助、參與,導致兩名原告將資產轉移給上述6名被告的人」。
JPEX公司列被告 幕後負責人身份未明
入稟狀內容大致指,原告人去年參加由網紅林作舉辦的虛擬貨幣講座及閱讀林的信息及帖文後,相信JPEX 為持牌及可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後來開設帳戶存入虛擬幣,包括從另一虛擬貨幣平台「幣安」向JPEX 帳戶存入約6,220泰達幣。
另外,原告人又在林作介紹下,使用邀請碼在 Coingaroo 買入泰達幣,並在「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指引下,將185萬港元入帳至趙的天星銀行及理慧銀行帳戶,換取等值泰達幣。其後在證監會聲明JPEX無牌及沒申牌照後,JPEX翌日以高昂手續費限制用戶提幣,原告人3個帳戶的錢包內的金額在未獲授權下被轉走。原告人指被告違反受託人責任。
數百苦主求助 大部分觀望態度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形容上述入稟是 JPEX 案「里程碑」,現時他接到數百名苦主求助,約10人打算循民主索償方式追討。他表示要視乎苦主損失金額,若金額太細,律師費隨時超過損失金額,「未必值得」。他又表示即使勝訴,如何執行追討亦有難度:「要有錢,要搵到人,佢先賠到畀你。」他又指今次入稟的案件非經他協助,其他苦主「告嘅方法未必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