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9歲警員涉在2019至2021年間,利用不同銀行戶口洗黑錢,涉款逾624萬元,遭控6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他於今年6月放棄保釋還柙,今(22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被告擬認罪,押後至明年3月18日答辯及求情,被告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控罪指,被告鄺嘉傑(29歲,報稱為警員)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2日之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分別在其持有的3個中國銀行帳戶、香港賽馬會帳戶、星展銀行帳戶及眾安銀行帳戶內總額港幣 6,242,310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編號:DCCC 44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