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0年2月,警方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掃蕩,8名警務人員涉襲擊露宿者、打爛家當、誣陷藏毒及遮蓋閉路電視鏡頭等,他們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傷人等10罪。法官張潔宜裁定2人罪脫,6人罪成,均被判監禁。案中兩名女被告分別被判囚2年1個月及3年1個月,兩人於判刑翌日(18日)隨即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中一人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將於11月7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申請上訴的兩人分別為:女警24902龐雋詩(案發時29歲,現33歲),及女警17987尹栢詩(案發時25歲,現29歲)。龐亦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將於11月7日聆訊。
龐雋詩涉企圖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被裁定「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成,判囚2年1個月。
尹栢詩涉在證人口供及記事冊作虛假指稱誣陷黎民十藏毒,被裁定「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成,判囚3年1個月。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強調,警員的職責是保護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在司法制度中擔任重要角色,被告不但沒有履行職責,反而濫用職權誣告無辜市民,又遮蓋閉路電視防止不法行為被拍攝。張官同時批評,被告的作為令警隊蒙羞,亦令公眾對警方的公正性失去信心。
案件編號:CACC 2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