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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懲教助理被控強姦罪 各人准20萬保釋 不得接觸證人

3名懲教助理被控強姦罪 各人准20萬保釋 不得接觸證人

(獨媒報導)7名懲教人員涉性侵案被捕,其中3名二級懲教助理涉上周日(9日)在尖沙咀一單位強姦一名女子,同被控一項強姦罪,今(13日)被押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保釋,並申請將案押後至9月11日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各被告以2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親友於法院外以衣服覆蓋被告面容,又以傘陣包圍,被告落樓梯時一度跌倒。

男被告(右邊包頭者)
男被告之一(右)

男被告(綠色衫)

3名男被告為黃朝豐(23歲)、鍾皓林(27歲)及麥潤良(31歲),均報稱為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3人同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們於2023年7月9日,在九龍尖沙咀彌敦道美麗都大廈某單位強姦女子X。據控罪書顯示,案件由油尖區重案組負責。

案件編號:KCCC184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