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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諮詢開始為期29日 倡「境外干預罪」強調非針對任何國家

23條立法諮詢開始為期29日 倡「境外干預罪」強調非針對任何國家

【獨媒報導】政府打響23條立法工作首炮,今早公布公眾諮詢期開始,為期至2月28日,中午同步公布諮詢文件。政府計劃訂下和「完善」多項罪行,包括叛亂罪、披露國家秘密罪、間諜罪、以及境外干預罪。另外會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作出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涉及破壞或削弱基礎設施。而「境外干預罪」會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活動,以不當手段干擾香港事務,包括選舉、立法、司法等的決定。

另外,特首李家超表示立法工作將涉及修改部分現行法例,將一些普通法罪行,改為成文法。他又指,立法條例完全沒有涉及將任何在港被捕人士送往內地,條文只處理本港事務,按香港法律在港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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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

下午去立法會「集氣」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將前往立法會一個聯合事務委員會,交代諮詢文件以及法律框架。政府表示稍後將於保安局網頁上載諮詢文件。

「核心解說隊」三名成員李家超、林定國及鄧炳強今早在政總一同見記者,李家超表示諮詢會以「一國兩制方針」為最高原則,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並會依法保障和尊重人權及各項自由,制訂的新法律,將與香港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渾然一體」。

他提及參考了大量外國相關法律,指美國有21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英國有14部,加拿大有最至9部。另外他透露,立法工作將涉及修改一些現行法例,將部分普通法罪行改為成文法,但他未有詳細交代修改條文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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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

叛國罪煽惑對象擴大 涵蓋監管機構

鄧炳強就指,諮詢文件分為9章,第3章開始會交代罪行建議,共分5大類。首先是「叛國罪」,將完善《刑事罪行條例》第1至第9條,修改不合時宜的字眼,例如「殖民提述」。現行「叛逆罪」採用字眼為「女皇陛下本人」、「聯合王國」」、「英國屬土」等字眼。另外有關「煽惑叛亂罪」的對象,鄧炳強表示將由現時針對飛行服務隊、警員、輔警,擴大至制定政策的公職人員,涉及管理公共財政人員、司法人員、甚至對政府有調查權的公職人員,也被涵蓋於條文中。

另一章涉及「國家機密」,將會完善現行《官方機密條例》,詳細定義國家機密,禁止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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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包括策動發布「誤導資訊」

至於間諜相關罪行,政府同樣計劃完善現行《官方機密條例》,禁止在外部勢力策動本地代理人,發布虛假誤導資訊,從而干預特區事務。另外會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例如破壞或削弱基礎設施行為。政府建議完善現行「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打擊利用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暫時官方未有闡述,早前提及要嚴打的「軟對抗」行為,是否循該罪行方向規管。

最後一類罪行是「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透過境外活動破壞香港事務,包括選舉、立法、司法機關的決定,以及損害中央和特區與外國或任何其他地區的行為。政府亦會完善現行《社團條例》,禁止政治團體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

餘下的兩章,涉及23條的域外效力,以及部分國安案件需時較長,邀請市民就「執行機制」提供意見。

被問到立法是否視美英等西方國家為假想敵,李家超表示「唔係針對個別國家,只係保護自己」,若其他國家不為香港製造風險,香港會「好開心」,「唔希望人哋犯我,但當人哋犯我,都有法律方式處理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