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19歲無業青年涉去年8月闖進慈雲山一間「黃店」餐廳,以刀襲擊老闆娘,被捕後身上再被搜出一把生果刀,他被控蓄意傷人(傷人17)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呈上修訂控罪及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在區院答辯。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被告馮志達(19歲)自去年8月提堂起還柙至今,被控蓄意傷人(傷人17)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修訂控罪指他於2022年8月24日,在香港九龍慈雲山嘉華大廈地下A&C號舖八道餐廳,意圖使曾潔妍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以及在同地點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黑色柄生果刀。
案件編號:KCCC20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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