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公務員今年劃一加薪3%,有公務員團體對加薪幅度感失望。除了加薪,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亦為公務員發聲,建議政府應考慮在大灣區城市買樓,編配予合資格公務員居住。不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明,當局無計劃在大灣區城市購買房屋,作為公務員的房屋福利,更指此舉會為當局帶來龐大的財政負擔。
政府現時設有「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即為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提供入住公屋或購買資助房屋出售計劃單位的機會。黎棟國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關注配額計劃申請超額情況嚴重,加上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因未獲編配公屋單位,導致未能適時遷出宿舍,令現職人員輪候宿舍時間延長。
楊何蓓茵會上重申 公務員公屋配額計劃只屬酌情
在回應時,楊何蓓茵先重申,「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屬酌情,而非依據服務條件提供的房屋福利,原意及目的都不是按需求提供同等數量單位。她再解釋,現時合資格的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可按配額計劃申請公共租住房屋單位,或適用於購買資助房屋出售計劃單位的綠表資格證明書,包括居屋、綠置居等。
除了酌情提供的配額計劃,楊何蓓茵強調,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現時可獲最多合共120個月、按每年1,800個配額發放的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及紀律部隊部門宿舍等。在現金津貼方面,現時合資格人員在符合資格後,即總薪級表第22至23點或同等薪點,並連續服務至少3年人員,或薪級表第22點以下或同等薪點,並連續服務至少20年人員,一般在一年內獲邀提交申請,在翌年可獲發津貼。
稱綠表配額已增加250個 需平衡公務員配額、公眾需求
此外,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事務局一直就配額數量與房署保持溝通,在平衡各方因素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同意在2021至2027/28年度,在每年1,000個恆常提供的公屋配額,及500個綠表配額外,每年額外增加250個綠表配額。
楊何蓓茵進一步提到,政府明白公務員希望當局能增加配額,但部門同時必須同時考慮到,市民對公共房屋需求同樣殷切,當局需要在增加公務員配額及公眾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黎棟國:今屆政府施政重點是解決市民居住問題
然而,答覆就未獲議員滿意。黎棟國質疑當局厚此薄彼,低級公務員的待遇明顯不及高級務員,指今屆政府的施政重點便是解決市民居住問題,並已公布覓得足夠土地在未來10年興建41萬個公屋單位,已遠超估計需求量的30.8萬個。他表示,在公務員流失率高企,市民對公共服務日益增加下:「政府唔應該仍然緊抱住,酌情提供福利嘅擋箭牌,唔去處理初級公務員同埋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合理同必須嘅需求。」
曾任保安局局長、入境處處長的黎棟國,他同時問到,公務員事務局會否重新考慮,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買房屋,編配予合資格公務員。楊何蓓茵表明無意,指會為當局帶來龐大的財政負擔。
吳秋北轟楊何缺乏論證 指大灣區買樓較建公屋更划算
此言一出,一眾新民黨、工聯會議員即時向楊何蓓茵「群起攻之」。吳秋北批評,楊何蓓茵口中的「龐大開支」缺乏論證,指一個公屋單位成本約80萬元,在大灣區城市購置房屋更為划算:「點解政府唔會考慮呢個方向呢?」
楊何蓓茵表示,如在現有公屋之上再購置內地單位,便會成為額外支出:「我哋唔會因為咁樣,而減少喺香港嘅公屋興建㗎嘛,所以呢個係額外支出。」除了龐大支出,楊何蓓茵點出,香港公務員如在大灣區居住,亦對上班有困難:「時間會長,交通費會貴啦,所以呢一個未必喺實際操作上應用嘅。」
葉劉批政府僵化 「返工唔方便」概念或不適用
新民黨葉劉淑儀發言時表示,對楊何蓓茵的回應感到失望,「思想真係僵化咗一啲」,指在內地買樓又快又平:「宜家內房低迷呀嘛,價錢⋯⋯亦都好多優質㗎嘛,喺內地買咪又快又平,咪平過你喺香港起公屋。」她又表示,不少政府大樓都會在北區興建,亦有部分人在口岸工作:「返工唔方便呢個概念,係咪越嚟越唔適用呢?」
楊何蓓茵再三重申,配額計劃屬於酌情,而非按需求提供同等房屋數量:「喺大灣區購置房屋,對政府始終係淨支出嚟。我哋都要好小心考慮,喺宜家嘅財政狀況之下呢,我哋嘅資源點樣用。」
陳家珮質疑「唔洗咁快就落閘嘅」 楊何蓓茵:始終屬於龐大開支
新民黨陳家珮則指,越來越多港人在內地居住,「局長唔洗咁快就落閘嘅」,喚對方應向公務員作民意調查及研究。楊何蓓茵回應時重複稱,始終屬於龐大開支,當局在未來適切的時候可就公務員房屋福利再作檢討,「啱嘅時候我哋會做呢件事」。
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則提到,目前已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仍然住在部隊宿舍等候編配公屋約1,900人,平均退休後仍住在部隊宿舍時間為2.8年,然後才獲編配公屋或補助屋企,佔整體宿舍約7.9%,退休人員佔用宿舍對輪候時間沒有太大影響。
鄧家彪倡以合作社形式資助到內地買樓 當局稱已改革制度
工聯會鄧家彪最後就指,不少退休紀律部隊「有好好感情」,經常計劃到中山、佛山居住,認為黎棟國的建議「好值得探討」,問當局會否以合作社形式,資助他們到內地買入房屋。
然而,楊何蓓茵亦表示不會,指政府在1999至2000年間,已就公務員制度、薪酬福利作改革,即調整至接近私人機構整體薪酬形式,不會再為2000年6月後入職、非紀律部隊人員再提供房屋福利,改以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