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37歲高級督察劉震宇,涉去年4月下班後,在啟德站行人通道摸一名女中學生的肩膊及手臂。被告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受審,辯方今(2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被告准保釋至2月29日裁決。辯方指被告根本沒有意圖作出涉案行為,因他於兩星期後需要進行晉升試,「點會將自己嘅仕途作賭注?有咩動機做呢件事?被告係警隊明日之星,點解要咁做破壞自己前途?」辯方亦指,被告於案發前需要加班,當日已工作14小時並感到「好攰」,他因身體不適導致腳步不穩,需由下屬攙扶。即使真的是被告摸到事主,也屬「意外觸碰」。
被告劉震宇(37歲)報稱為公務員,他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現已被停職。
事主稱感到有手從後摸肩膊 被告曾「猥瑣笑」
現年18歲的事主於審訊時供稱,案發時與友人在啟德站外的行人走廊,突然感到一隻手從後摸她的右肩膊至上臂,當時她感驚嚇及被侵犯,隨即大叫「佢摸我呀」。被告曾回頭對她「猥瑣笑」,她其後打電話報警,同時跟隨被告。
辯方指事主無上前查問 質疑「有咩好驚」
辯方於結案陳詞指,控方指稱的襲擊短暫,僅歷時一秒,若然法庭裁定是被告作出行為的話,也有可能是不小心觸碰。而且事主看不到誰人摸她,只是稱「有人摸我」。辯方指出,事主亦不記得當時轉身望哪一方向。另外,閉路電視顯示當時人流頗多,並非如事主所言不多人經過。與事主同行的同學同意,不能排除被告是否「唔小心失平衡」。
辯方又指,案發時該處行人多亦有職員,質疑事主為何僅追着被告而不上前查問,並指根本「冇咩好驚」。
辯方:事主同學形容被告僅「微笑」
至於事主提到被告「笑容猥瑣」,辯方同意法庭所指「所有笑容都係面部扭曲」。辯方指曾量度過自己的嘴巴有5至6厘米,再加上當晚燈光偏暗,事主距離被告約2至3米,故質疑事主是否真的能看到被告的嘴巴郁動。辯方續指,與事主同行的同學卻對被告表情有不同觀察,一人形容笑容是「不懷好意」,另一人則描述為「微笑」。
辯方:被告兩周後要去晉升試、不會把仕途賭注
有關意圖方面,辯方強調,被告於兩星期後需要進行晉升試,「點會將自己嘅仕途作賭注?有咩動機做呢件事?被告係警隊明日之星,點解要咁做破壞自己前途?」,加上他不會因涉案行為而有得著。辯方指被告於案發前需要加班,當日已工作14小時並感到「好攰」,他因身體不適導致腳步不穩,並需要由下屬攙扶,即使真的是被告摸到事主,也是「意外觸碰」。
辯方又指,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現場有閉路電視,而且他與下屬同行,反問:「會唔會有意圖襲擊一個唔知會唔會遇到嘅人?」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6日,在九龍啟德近港鐵啟德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一名女子。
案件編號:KTCC15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