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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場外的酒杯 口袋中之戰爭

骨場外的酒杯 口袋中之戰爭

港區《國家安全法》頒布未滿一年,「法後」首個五月十二號,係全国支持香港警察人民最矛盾一日:主管警務處國安部門高級助理處長、「未來一哥」蔡展鵬涉足無牌按摩店詳情,俾現任警務處長鄧炳強召開中外記者會欲拒還迎公衆窺探,試問各位撑警藍絲,應該「抱緊現在」,抑或「投資將來」?進退維谷之際,惟獨中国通訊社並鳳凰衛視以下大小官方喉舌處變不驚,緊記聯共「又如何主義 (whataboutism) 」遺敎,大擧韃伐民主派區議員會議室內飲酒,以掩護長官午膳時間揼骨 ── 黨國劃地爲牢一圈紅線,一下子,收縮到葡萄酒邊、夜光杯緣。

事緣筆者供職之深水埗區,當地劉偉聰、何啟明二先生捲入初選大獄,幸而劉大狀畢生奉公守法、兼且何議員歷任政通人和,幾經前者自辯並後者法律代表查錫我大律師情眞意摰陳詞,總裁判官蘇惠德無可挑剔,得以取保候審,生還議會;同僚周琬雯自危,十一號大會前四日請辭,副主席伍月蘭素與三人相善,乃碰杯作別 ── 戀棧親北京陣營殘存區內兩席一名民建聯籍街坊組長大媽,見狀指斥諸君「舉措妨礙會議正常進行」、有違《區議會條例》第十五條云云,無理取鬧一早上,飯後糾纏不休;民政事務專員黃昕然枉讀蕃書,竟附和潑婦起鬨,逼迫議長楊彧予以警告未果,翌日去信復請「公平公正處理事件」,窮追猛打。大抵西環苦於警隊高層鬥爭,如獲稻草救命;《星島日報》、《大公報》、《文匯報》、《香港 01 》、《點新聞》、「幫港出聲」、「港人講地」領命,小子鳴鼓而攻之。

體諒事主爲免隋珠彈雀,不便面斥杯酒化得天大、軍警以國家名義殺人則合法合情合理化啲刀叉食人族,請任其難,善保千金之軀;我任其易,借酒遏止政治光譜彼端律人以嚴、待警以寬,倚仗「話語權」搶佔道德高地鬥垮鬥臭異己歪風,以利公衆專注警方由專橫跋扈到互相傾軋,一團葛藤賬。

當局譴責會議期間攝取酒精有損公正客觀判斷及履行職務能力、有負市民期望,實屬小人酒量與文采,度君子之腹 ── 憶昔開元全盛日,滿朝文武含元殿上滴酒不沾,然則渤海國表章「鳥獸之跡」,終究無人能識;詩仙李太白宿醉,不僅無礙於閱讀,覆函更化作馮夢龍筆下〈李謫仙醉草嚇蠻書〉,花錦般一段話文。至於劉偉聰才學,足以比肩《信報》其他專欄作者九年,輯爲《北狩人間:貝葉常在》、《法政奄列》、《少年遊》三集;酒入愁腸,雄辯滔滔依舊、妙語連連如常,難怪高力士、楊國忠之流格外忌恨,唯恐要爲劉大狀捲起衫袖,脫靴磨墨。

何況第六屆區議會選擧一衆連任失敗候選人,個個「輸打贏要」,環跪主子跟前乞討「国安大法」將勝利者治罪,鬧得十八區各界殺氣騰騰、議場如戰場,益彰淺斟無罪、低酌有理 ── 王子羽〈涼州詞〉有問:「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議員隨時被虜未克出席下次會議、從簡訣別官府尚且齮齕再三,毫無盛唐氣象,談何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煤山自非亡國之君,有此亡國之臣,「一帶一路」迷夢,亦可以休矣。

上溯漢末人心尚算古樸之際,曹孟德最膾炙人口之作〈短歌行〉,「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何以解憂,惟有杜康」等佳句,正是「釃酒臨江,橫槊賦詩」而成,可見杯中物無害於發言質素;孔融抗議禁酒,更臚列堯帝孔子、高祖景帝、樊噲酈生、袁盎屈原故事,質問「酒何負於政」。演變至今日,「茅五劍」之於黨国機器,猶如潤滑劑,大陸政治與商業,非烈酒無以運作 ── 大者五四年日內瓦會議,紅色中國有賴總理周恩來與貴州茅台,染指印支半島;小者 KTV 包廂夜夜上演,多少業務遍及神州大地社會賢達,樂在其中。責難政敵小酌半杯各位衞道之士所愛祖國,遺憾比民政事務總署所謂遺憾更遺憾,係一片酒池、肉林。

所以任何講理之人 (reasonable man) ,均無法信服上述雙重標準衞士道德較高尚、更適任民意代表,民心亦無從回歸,只有漸行漸遠。言歸國安處長老馬失蹄、大衆幸災樂禍,其實出於香港社會仍未適應国安大法以至警察暴力、壓力百倍十倍於處長,而非甚麼半套全套性服務罪大惡極 ── 遑論三杯兩盞淡酒,雙方價值觀,如此迥異。有網民言猶門生故吏,爲蔡某緩頰:「黑暴期間,佢根本係冇休息,瞓覺都係喺 office 瞓,(冇)返屋企,全副心思就係點樣止暴制亂、保護同事,壓力大到爆廠。」眞眞抱薪救火,冉冉輕煙催人暫停手頭工作、就地坐看雷峰夕照:「莫非他造塔的時候,竟沒有想到塔是終究要倒的麼?」

「活該。」

後記

去年九月母校城市大學校方與《頭條》、《文匯》裏應外合敎訓子弟「學生會辦公室當酒吧」、「大學是求學問的地方」,本欲戲答以日皇講官吉川善之敎授與狄培理、唐君毅、勞思光、錢新祖、杜維明諸先生七〇年歡聚意大利貝拉焦「十七世紀中國思想研討會」酒後賦詠「平昔雕蟲情未忘,偶隨儒者共摳裳,河汾雖說文中子,哲弟何妨在醉鄉」一詩,並美國管理學會 (Academy of Management) 年會暢飲香檳之體驗,俗務纏身作罷。適逢小人讒害恩公勞倫斯先生,正好驅馳於紙上,攘除衡軛鴟梟、路衢豺狼於萬一。劉郎、何郎爲政,各有千秋,後者老者安之,追隨太守一盅兩件、三番起糊,盡得〈醉翁亭記〉樂趣;前者少者懷之,辦事處助理、實習生桃李滿門,披掛爲後生辯寃白謗,日程更充實至二三年五月,無愧於第一天理 ── 難怪區內政敵,必欲除之而後快。生逢末世,聰、明二公治績爲鳥籠限量,註定不得雄飛,實屬九龍西以至全港市民,一大損失 ── 史臣識於丙申首義盧建民,獲准上訴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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