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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注射疫苗壓迫 考驗NGOs處事能力

面對注射疫苗壓迫  考驗NGOs處事能力

除了院舍服務員工早已是強制檢測群組外,政府決定將接種疫苗行業加入成為強制檢測群組。羅局長曾表示,沒有理由再無止境津貼一些不接種疫苗的員工定期接受檢測服務,似乎政府只看重接種疫苗的人數,卻不思考市民面對打疫苗針的擔心。部份強制檢測群組的市民將已需要每隔7天進行檢測,於9月1日後便可能需要每隔5天自費進行檢測。當最便宜的社區檢測也需要240元時,基層員工需要每月花千多元進行檢測,實在會是捉襟見肘。

一,社福機構連結向政府爭取檢測資助

社福機構NGOs不應要求員工強制接種疫苗,若有少數員工選擇不接種,應了解是否基於健康原因的考慮。當政府僱員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健康狀況不允許接種疫苗便可獲檢測資助時,NGOs實在有責任向勞福局爭取,如有醫生證明員工不適合接種疫苗或本身為長期病患者,理應繼續獲政府資助檢測費用。機構如無法成功游說現時「強勢」的政府,實應好好計算自己的財務狀況,以資助員工繼續進行檢測,甚至安排有擔心的員工進行體檢。

二,釐定清楚接種疫苗的工傷賠償責任

事實上,NGOs不應視不打針為自私的行為,反之認為進行檢測也是一種工作或行業要求。僱主有責為員工提供津貼,更有責任確保倘若有員工因接種疫苗而出現任何健康問題,甚至是出現嚴重的身體問題,包括死亡,理應被看作工傷。特別是患有長期病患的員工,即使未必能獲醫生證明為不合適接種疫苗,但他們的擔憂實在是十分正常,機構應秉持以人為本的精神資助他們進行檢測。任何員工倘若身體出現嚴重狀況,除獲工傷賠償外,更應獲政府設立的疫苗保障基金作出賠償。

三,NGOs取態至為重要

員工是否需要自費接受檢測,絕非純是金錢的考慮,而是從中看到NGOs的管理會否漸漸建立一種威權作風,繼而失卻了對員工的尊重,失去對人的尊重。當NGOs失去以人為本的信念,那又如何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優質的服務?
以上言論,易被譯作自私自利之舉,縱容疫情橫行,罔顧他人安全等等。但懇請各NGOs高層理解前線同工,作出正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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