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法律周活動下午閉幕,在閉幕致辭前大會安排45分鐘「破格」環節,由藝人陳淽菁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對談,澄清對國安法的「誤解」。林定國強調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言論自由仍有保障,例如生仔派錢有人鬧派得少,他笑言政府施政「日日有人鬧」,鬧政府的人生活「過得比我更好、更開心都未定」。對談環節發生小插由,原來陳淽菁家族與法律界甚有淵源,除了她廣為人知的丈夫張錦榮外,陳今日又自爆弟弟是法官,舅父和弟婦均是律師。
大律師丈夫常接律師司外判工作
張錦榮是誰?根據公開資料,他不時擔任律政司的外判大律師,自2019年後,他接手不少反修例運動案件並擔任檢控方,較為人熟悉的是831灣仔暴動案,社工陳虹秀是被告之一。
陳淽菁下午在法律周活動擔任主持,與林定國進行「國安聊天室:你敢問我敢答」的環節。現年54歲的陳淽菁在會上介紹自己與法律界的淵源,林定國笑言「我梗係知啦,你老公都係行家」。陳淽菁續指,「我又讀過法律你知嘛,我細佬又係法官,我舅父又係律師,我弟婦又係律師」。一輪交談後,陳問及,法官成為國安法指定法官,是否也需要學習國安範疇的知識。林定國表示在普通法法制下,法官面對新法律是正常事,法官通過聽取大律師陳詞後,推斷如何正確理解法律,控辯雙方亦藉此互相學習。
陳淽菁晒法律界親戚 弟弟做法官寫判詞「好辛苦」
當林定國談到國安案採用三名指定法官的好處包括判詞透明公開,陳淽菁又搭話「你咁講我都知法官好辛苦,我細佬隻手而家寫判詞啊」,話未完結就被林定國打斷,他表示「你唔使再強調屋企有幾咁強勁喇,我係已經明白喇」。
林:紅燈不准過馬路也限制自由
在會上談及對國安法的「誤解和澄清」,其實過往政府亦不時提及,不過同場聆聽的有學生,林定國亦用不少新例子解釋。例如陳淽菁問國安法會否影響自由,林定國指任何新刑事法例生效,例如立法不准紅燈過馬路,也是某程度限制自由。他表示國安法實施後,有些事以前「做得講得」,但「而家唔做得唔講得」,「你可以話係對自由一種限制,但呢個唔係問題重心」 。他稱問題重心「係為咗乜先」,並指國家安全是「好好嘅目的」,可施合理限制,而《港區國安法》是「成功達致平衡」。
談到何謂施加合理限制,陳淽菁指如果市民想就民生議題發聲,國安法會否剝奪其自由。林定國指集會自由不是絕對,他叫人想像會展外「突然有一百幾廿萬人,話要表達對政府嘅訴求」,並想像有人堵塞軒尼詩道,「你就梗係好開心啦,但好多人好唔開心,你阻住人返工返學」,問「(集會的人)會唔會限制咗其他自由先?」因此他認為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做法合理。
對於言論自由的影響,林定國指今時今日看報紙,政府施政「日日都有人鬧」,他亦是被鬧對象,不過「其實鬧嗰啲人,生活過得比我更好,更開心都未定」。他稱在國安法下,只有4類罪行的言論不得談,例如挑動恐怖活動「叫人炸咗會展」,或勾結外國人中國宣戰、分裂國家及顛覆政府的言論。
林:不知國安法條文非答辯理由 須「自我檢討」
就政府施政,例如「生仔派錢派得少得滯,有人鬧緊啦,要4萬蚊啊喂」,他指每日都有不同意見,合理的人毋須擔心觸犯國安法。陳淽菁笑說近年學識在社交平台「唔好講咁多嘢」,因為擔心「唔覺意觸犯咗國安法」。林定國表示要即場「訓斥」她,因為「唔知唔係答辯理由」,不知條文只是一個人「無盡基本公民責任」、「要自我檢討喎」,他又稱很難想象「無端端、唔覺意」講出分裂國家言論,亦難想像如何「無端端犯國安法」。陳淽菁即尷尬表示,很多人不似司長讀法律出身。林定國即指出,他認為國安法條文,即使「初中水準」都能讀懂中英文版本「睇完會明」。
最後談到國安法有域外法權的問題,林定國指坊間有相當多誤解,強調「域外效力」不是「國家又好,香港又好,去第二度的條友返嚟」,澄清「無咁嘅事」。他舉例假如有人自恃聰明,「香港境內唔得㗎咋,搭隻海外註冊嘅船,離開咗香港水域,一到公海一厘米我就即刻嗌『港獨萬歲』,無理由得㗎。」他指離開了香港半步,不會將原先受禁行為解禁,因為「兩者對香港傷害有乜分別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