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關注改善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政策及服務措施意見

關注改善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政策及服務措施意見

居家安老 服務須方便使用者 長期照顧 政府不能責任外判

根據《2021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長者》,本港於 2021年有22.6萬名較年長的長期受照顧人士是由其配偶、或家人擔任照顧者。隨著香港進入超高齡社會,以老護老、以老護殘的情況日趨普遍。近年來,有關護老、護殘及其照顧者的事故接二連三,社會對紓緩照顧者的照顧壓力極度關注。然而,照顧者「壓力爆煲」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我們認為長期照顧家庭悲劇的成因,應從兩個角度反省:「照顧者」為何面對如此大的照顧壓力?「受照顧者」為何得不到照顧者以外的服務支援?問題根源在於政府安老政策以「居家安老為本」,但「長期照顧服務」追不上實際需要,將長者居家安老照顧的責任和壓力,轉嫁給家庭照顧者。

我們認為解決問題的政策優次在於:「提供足夠長期照顧服務為主,支援照顧者措施為輔」,否則,就算政府胡亂拼湊更多支援照顧者的措施,問題仍會惡化。正如房屋政策,就算政府如何加強監管劏房、投入大量資源興建簡約公屋,都只能屬於過渡性安排,換取時間以提速、提效興建足夠公屋,解決基層市民住屋需要,政策的措施不能本末倒置。

經本中心實際了解,雖然有些照顧者「不知道」社會有渠道可以尋求支援,或者因缺乏接觸渠道而比較被動或「不懂表達」,但更多照顧者認為政府及社福機構提供的服務形式化,幫助不到位,對他們並「不合適」,寧願選擇用自己的方法解決問題。有些照顧者表明「不願意」尋求協助,部份原因是「怕麻煩」,更重要的原因是在過去尋求協助時,遇到的經驗惡劣,不再相信尋求外界的協助有用。這個絕不是社會某種聲音認為,建立跨部門的資料庫就能解決。

1)服務配套不足:

至於「受照顧者」反映不願使用相關服務的原因,除了體弱行動不便,一般寧願留在家中外,主要原因在於:1)服務地點不便,舟車勞頓;2)即時需要,輪候無期;3)要審要查,不願麻煩;4)名額不足,服務有等於無;5)服務形式化,幫助不到位。現時「長期照顧服務」的申請資格和輪候時間、提供的地點和服務形式,均未能做到以「方便使用者」為前提,對支援照顧者的措施亦諸多限制。

以「賽馬會護老導航照顧者支援計劃」為例,馬會透過慈善信託基金撥款逾2.9億元推出,在全港開設9間照顧者中心,提供為期5年的計劃。本中心曾到訪其中一間中心,發現地點位置不便、場地空間及設施配套不足、預約安排持續性低、服務名額及人手不足、服務內容的作用有限。

我們認為與其等待政府建立「跨部門的資料庫」或社福團體申請資源開設「一站式照顧者資源中心」,建議策略上應該「化整為零」,借鑑上述照顧者支援計劃的形式,透過整合及善用現有長者服務場地設施及服務資源,以全港214間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作為支援照顧者的第一度防線,成立「照顧者支援閣」,為受照顧者及照顧者提供場地及人手,發揮鄰舍層面地點「易達」的優勢,並可「即時」提供服務,並結合兩者同時使用服務「配套」的優勢。

2)政策製造矛盾:

根據社署資料顯示,現時約有5萬多名體弱長者通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輪候「長期照顧服務」,但截至2023年7月底,領取由關愛基金提供的護老者津貼只有1747人。以本中心為例,現時有30多名長者通過統一評估,但只有1個家庭的照顧者願意申請有關津貼,主要原因是長者或照顧者抗拒申領津貼必須經濟審查。

儘管社署由2023年10月起,將原先由關愛基金提供「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正式納入政府恆常資助。但社會各界一直批評有關申請資格門檻太高、金額太低,受照顧者須通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而照顧者更須通過經濟審查,亦不能同時領取綜援及其他政府津貼,被批評為「最『衰』先有」生活津貼計劃。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在剛公布的「推動照顧者為本政策委員會報告」(29/5/2024)中,強烈建議政府降低申請門檻、提高資助金額及取消入息審查,並讓照顧者可以「個人名義」同時領取照顧者津貼及其他社會保障援助。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護老者長期照顧家人,付出的不只是時間、金錢、精神和體力,部份更要犧牲就業機會、改善生活的條件,與及日後為退休儲蓄的機會。我們重申:政府不應借「親情」外判「責任」,拖延提供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的責任。

3)制度互不協調:

隨著長者健康轉差,經常進出醫院治病,「醫」「社」兩個制度緊密合作支援照顧者。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擴大醫管局的離院長者支援計劃,計劃由勞福局撥款、醫管局營運、委託社福機構提供服務,預計獲轉介過渡性支援服務的長者可增至11,000人,增加對照顧者的支援。

由於各區醫院專科各有專長,部份病人因應需要,經常會出現「跨區轉介」。本中心近日有個案顯示,由醫管局九龍西聯網的醫院轉介至九龍中的醫院進行手術,出院時家人向醫務社工要求安排離院支援服務,始獲悉因為屬於「跨區轉介」,未能提供安排。家人遂向醫護人員要求轉回原本居住地區的復康醫院,以便出院後可獲有關服務,亦被告知不能作「跨區轉介」,家人只能自行向居住社區申請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由於社署正計劃在今年底前,將「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和「輕度缺損長者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整合為「家居支援服務」,服務對象須經評估為輕度缺損或需更高程度照顧的長者。換言之,因跨區轉介未能納入「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的長者,如出院時未經評估,連獲取最基本服務支援的機會都沒有,試問如何減輕照顧者的壓力?

經過本中心多年來向社署反映,要求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日間及住宿暫託服務」,以紓緩護老者的照顧壓力。現時獲社署資助的私院,會提供309個指定暫託宿位;今年3月起,獲資助私院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可提供543個指定日間暫託名額。雖然有關服務可透過照顧者支援專線代為轉介,但這些暫託服務名額在各區分布不均、服務質素參差、偶然空置名額時有時無,受照顧者難於適應,照顧者亦疲於奔命。我們強烈建議政府向現有社福機構提供資源,設立「到戶暫託支援計劃」供自願選擇,以提高照顧者使用服務的方便性及意願性。

本中心重申:政府政策措施應以「提供足夠長期照顧服務為主,支援照顧者措施為輔」,而各項支援照顧者措施,須以「方便使用者」(User Friendly)為前提,不要讓政策措施由安老變成虐老,照顧最終造成事故!

(本網歡迎各界投稿,文章內容為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