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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社區券計劃試驗10年才恆常 申訴公署:用較多時間測試運作屬無可厚非

長者社區券計劃試驗10年才恆常 申訴公署:用較多時間測試運作屬無可厚非

【獨媒報導】政府於2013年推出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但計劃試驗至今10年,今年第三季才恆常化,被質疑是否合理。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公布有關計劃的調查結果。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計劃的運作方式有別於傳統資助服務,市場及長者都需時間了解和適應,而社署在10年間推行不少優化措施,例如擴闊認可服務單位資格至私營機構,以及將試驗計劃覆蓋範圍由8個地區擴展至全港 18 區等。趙慧賢坦言「一個試驗計劃好少會10年」,但社署需較長時間測試試驗計劃的各方面措施及運作以臻完善,實無可厚非。

申訴專員趙慧賢
申訴專員趙慧賢

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在2013年推出,分三個階段試驗,以長者及政府「共同付款」的模式運作,讓負責能力較低的長者獲得較多政府資助,使用護理及家居照顧服務。符合獲取社區券的長者,須符合社署評估為「適合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及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

社署會根據合資格長者及其同住家人的收入進行經濟狀況審查,及香港統計處每季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釐定該長者的「共同付款」級別。級別分為六級,包括5%、8%、12%、16%、25% 及40%,長者使用服務時,只須支付其級別價值的價錢,政府則負責支付餘額。持社區券的長者可因應個人需要,選擇日間護理中心服務、家居照顧服務或中心及家居混合照顧服務,例如送飯、物理治療服務及住宿暫託服務等。

根據資料顯示,計劃至今推行10年,社區券的總數由2013/14的1,200 張,在 2020/ 21 年增加至8,000 張。特首李家超在去年政施報告宣布把計劃於今年第三季恆常化。

長者需扶著扶手落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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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約30%人「攞咗券但唔用」 社署:實報實銷不會佔用資源

不過,計劃試驗10年才恆常,惹來坊問質疑時間是否合理,申訴專員公署就在2021年12月展開主動調查,今日發表報告。

報告指,試驗計劃的第二及第三階段,在不同年度分別有60至70%持券人士有使用到社區券,即有約30%持券人「攞咗券但唔用」,原因是未有即時服務需要及未有適合的服務單位和服務,顯示不少申請者是抱着先行申請的心態。

社署解釋,由於社區券是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向認可服務單位發還津貼,故獲批社區券但沒有使用服務的持券人並不會佔用政府或服務機構的資源,也不會阻礙社區券的流轉,或影響社署向有需要的長者發放社區券。公署認為,社署應定期向持社區券但不使用的人士了解情況,並向認可服務單位索取輪候長者名單,向有關長者作出配對,以及容許持券人同時在多於一間認可服務單位中使用社區券的措施。

申訴專員趙慧賢

6區中心服務名額不足 公署憂計劃恆常化後加劇情況

現時試驗計劃覆蓋範圍由8個地區擴展至全港18區。報告指,中心為本服務名額,截至去年12 月底,試驗計劃共提供 4,191 個名額,但使用者及在《中央輪候冊》上輪候的長者分別有3,518 人及1,771 人,合供5,289 人,出現超額情況。

社署解釋,一個中心為本服務名額可由多於一名持券人於不同時段或日子使用,故現時的總名額數目未必不足以應付需求。不過,公署以一個名額可服務 1.5 位長者計算,18區中有6區均出現名額不足的情況,包括東區、南區、黃大仙區、沙田區、離島區及元朗區。

公署表示,政府將計劃恆常化後,有可能會加劇名額供應不足的情況,建議社署邀請更多機構於供應較緊張地區開展或擴展服務模式及覆蓋範圍,從而提供更多中心為本服務名額予當區或跨區長者。

長者在護理中心接受暫託服務期間,在職員指導下進行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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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名額資料未有定時更新 社署:現開發電子平台

長者及照顧者現時可使用社署「長者資訊網」的「服務搜尋」功能,按居住區域及服務模式搜尋合適的認可單位,並取得聯絡資料、服務名額及空缺等資料,服務單位應最少每兩周更新資燉。計劃現時有約250個認可服務單位,公署在調查期間隨機搜尋10間認可服務單位,發現當中5間服務單位的「名額及空缺」資料的最後更新日期為3個月前至兩年多前不等。

社署解釋,部分認可服務單位的服務受疫情影響,服務空缺較長時間沒有變更,故服務單位無 須在資訊網更新相關資料。公署認為,即使空缺沒有變化,單位仍須按照社署所訂的時限更新日期,以免令人誤會,建議社署要求各單位按時更新名額空缺的資料。

社署表示,現正研究資訊科技系統及開發電子化服務平台,讓持券人將可實時查閱其社區券的資料、服務記錄以及認可服務單位的空缺情況等,預計於今年第三季完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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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探訪只訪問一人 社署:只是收集意見途徑之一

社署每年會到各服務單位下的日間護理中心及家居照顧服務使用者家中進行覆核探訪, 檢查有關記錄、檔案及設施,並抽樣訪問使用者的意見等,確保服務單位符合社署所訂的各項要求。公署發現,社署在過去兩年進行的覆核探訪中,每次只訪問一位中心為本服務的持券人,家居為本服務方面則有約兩至三成的覆核探訪會訪問兩位持券人。

社署表示,覆核探訪的抽樣訪問只是收集意見的途徑之一,職員每月發還社區券資助給有關服務單位時,會主動聯絡服務使用量大的持券人,了解他們的情況。不過,社署認為提升覆核探訪的效度對整體服務質素應更有裨益。公署建議社署指示職員日後進行覆核探訪時應抽樣訪問至少兩位使用者或其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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