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五旬休班警員去年飲醉酒,先是因車資問題與司機起爭執,抵達父母位於薄扶林置富花園住所後,醉至入錯鄰座,更不斷拍門滋擾其他住客。當保安嘗試制止時,遭休班警推撞。休班警本來被控「普通襲擊」及醉酒後行為不檢罪,但今日再提堂時,他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銷。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評被告行為對大廈住客造成滋擾,著他:「如果你酒量係咁淺,唔該你戒酒。」
被告陳天柱(52歲,報稱公務員),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醉酒後行為不檢的交替控罪。
先與的士司機因車費爭執 後走錯座數「拍錯門」
根據被告承認案情,他去年10月15日凌晨一身酒氣登上一架的士,前往其父母位於香港仔置富花園的住所,惟到達時被告與司機因車費問題起爭執,司機之後報警處理。
被告在警方到達之前闖入置富花園第16座的電梯大堂,但其父母是居於屋苑的第15座。被告當時向保安呼喝「要返屋企」,然後乘上升降機,錯誤到達16座一單位的門口,並不斷拍門,要求住客開門。
稱以為保安阻止自己回家
至凌晨3時許,被告重返大堂大叫「要返屋企」。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拉扯一名吳姓保安員的左手臂數次、又嘗試拉他入電梯。該保安員嘗試脫身,被告以右拳推其胸旁。當晚其他保安員目擊事件,警方接早前的士司機報案後到場,被告付清車資。受襲的吳姓保安員則向警方講述事件,被告最終被捕。吳保安員之後驗傷,發現左胸旁有觸痛。
警方其後與被告進行共3次錄影會面,被告承認當晚飯後喝了酒,亦承認有推吳姓保安員。他解釋以為保安員阻止自己回家,強調沒有意圖襲擊。
兩項「普通襲擊」罪指陳天柱於2022年10月15日,在香港仔置富道16號置富花園16座的電梯大堂兩度襲擊吳家文。
醉酒交替控罪則指他於同日在置富花園16座的地下電梯大堂及三樓走廊,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案件編號:ESCC 41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