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 近日多宗國安法案件涉及煽動罪,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訪問時,便指香港終審法院已確認,煽動行為即按《刑事條例》第9及第10條,同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罪行,「大家唔好淨係睇『國安』,因為國家安全係一個好闊嘅概念。」
此外,多宗《港區國安法》的被告均未獲法庭批出保釋申請,鄭若驊指出,終審法院已就黎智英保釋案作說明,即危害 國家安全行為並非單指條文中的四項罪行,要視乎法庭認為被告是否有充足理由,相信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除非有呢個相信呢,唔係就唔保釋㗎啦。」她重申,保釋申請涉及國安法的最大原則,即按防範、制止和懲治相關罪行而作出平衡。
指「三司會審」已達致公平審訊
對於國安法案件的陪審團問題,鄭若驊亦主動解釋,《港區國安法》第46條列明,當公平審訊程序受影響時,案件便可以不用陪審團,並換成「三司會審」,即由三名法官審理,認為已達致公平審訊。
《港區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起通過,鄭若驊指出,國家安全首要的是政治安全,所以在《港區國安法》立法,及完善選舉制度後,三場選舉均順利進行。
在節目中,鄭若驊重申,律政司的按法律及證據進行檢控工作,國安法條文訂明尊重和配合人權及法治的原則,並依法保護本地居民按兩項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權利和自由。
強調先守好一國 兩制才繁榮
鄭若驊強調,中央十分支持和尊重一國兩制,偵查、檢控和審訊均由特區政府執行,不但體現了一國兩制,更屬全球少有。她又認為,《港區國安法》維護了香港的法制,包括在銜接上,「所以一定要記實,要做到一國兩制呢,一國一定要守得好穩,然之後我哋兩制先會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