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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拒透露130億國安開支細節:奧妙之處在於唔知幾時用完

鄧炳強拒透露130億國安開支細節:奧妙之處在於唔知幾時用完

(獨媒報導)特區政府過去三年共撥出130億元,用作維護國家安全開支,但一直未有交代款項細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被主持追問130億元「用完未」,他就表示:「我諗嗰個奧妙之處在於,你唔知我幾時用完呀嘛,你又唔知我用咗幾多呀嘛,有需要嘅時間再攞,係為咗防止人哋去對於我哋國家安全嘅工作作揣測同攻擊。」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開電視《家國天下》訪問,再次談及國安法。在節目中,鄧炳強先簡介國安委、國安公署及警方國安處的職責及分工,指國安委會定期就國家安全情況開會作討論。主持及後讀出網民欲查詢的問題,包括有何途徑監察國安法的執法機構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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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訪問截圖

鄧炳強:國安處權力運用受國安委監察 投訴警察機制亦適用

鄧炳強表示,《國安法》已清楚說明監察機制,即國安委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察,警方國安處的權力運用則受國安委監察,投訴警察機制對其亦適用,而國安公署則必須遵守香港及全國性法律,並要接受國家機構的監察。至於是否曾收到投訴,鄧炳強就稱有,並且會按一般情況處理。

《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頒布,當局同年12月撥出80億元,用作維護國家安全的專門款項開支,今年3月再撥款50億元非經常性撥款,即共130億元。

被問到在國安法實施後,維護國家安全開支的撥款金額的細節,鄧炳強再次重申,當局是按《國安法》行事,第19條已列明國安支出由財政司司長在一般收入中撥出,每年均要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不過,鄧炳強亦指《國安法》第14條亦列明,打擊國家安全工作必須保密:「因為打擊國家安全呢,係事關重大,同埋機密性好高。呢個係喺所有嘅社會入面呢,都係對於國家安全入面嘅細節呢,都係唔會透露,包括嗰個支出都係不便透露,因為透露咗呢,你可根據支出就知道我哋嗰個打擊方法呀嘛,對於國家安全絕對係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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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訪問截圖

重申每年向立會提交報告 鄧炳強:睇新聞都知道到咁上下就拉吓人

當主持追問130億元「用完未」,及追加撥款的可能性。鄧家強就表示:「我諗嗰個奧妙之處在於,你唔知我幾時用完吖嘛,你又唔知我用咗幾多呀嘛,有需要嘅時間再攞,係為咗防止人哋去對於我哋國家安全嘅工作作揣測同攻擊。」主持其後換個方式,再問警方國安處使用公帑的具體數字。鄧炳強只重申,國安處同屬國安工作一部分,支出同為不予以公開。

主持指市民希望「知多啲」,問會否提高透明度。鄧炳強再三重申,當局每年均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並會加強向公眾解說:「包括行動方面係點呀,其實大家都睇到,睇新聞都知道,到咁上下就拉吓人,同埋一啲宣傳工作,加強宣傳等市民知道工作一啲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