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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指廢除被捕醫生免針紙屬「未審先判」申禁制令獲批:萬一醫生無罪咁點?

郭卓堅指廢除被捕醫生免針紙屬「未審先判」申禁制令獲批:萬一醫生無罪咁點?

(獨媒報導)警方早前拘捕7名涉嫌濫發俗稱「免針紙」的私家醫生,政府亦宣布逾兩萬張「免針紙」明日(12日)起失效。「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亦要求法庭在措施生效前頒下臨時禁制令。案件今(11日)在高院聆訊。郭指當局措施屬「未審先判」,法官高浩文問及當局作出措施時使用甚麼權力,政府一方回應並非運用直接權力廢除「免針紙」,僅指示處所負責人不批准持失效「免針紙」者進入。高官最終批准郭的申請,頒下臨時禁制令,「免針紙」有效至另行頒令。案件於10月20日審訊作法律爭議。郭於庭外指法官決定正確,又反問:「萬一7個醫生完全無罪咁點呀?」

申請人為郭卓堅,他自行陳詞。答辯人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由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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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

高院批出臨時禁制令

郭卓堅要求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政府廢除被捕醫生所發出的「免針紙」,並指當局決定屬「未審先判」,有違香港普通法下的法治精神。高院法官高浩文最後決定頒下臨時禁制令,針紙仍然有效至另行頒令為止。有關禁制令針對政府昨日(10日)發出的3份憲報,包括第893、895及896號。該3份憲報均於附註中列明,以下7名註冊醫生所發出的豁免證明書不會被接納,並列出他們的專業註冊編號及診所地址,7名醫生包括:戴港盛、蔡淑梅、傅元龍、王秉亮、殷錦新、陳凱旭及林定儀。

政府指並非用直接權力廢除免針紙 僅對處所負責人作指示

高官一度問及政府一方,當局是使用甚麼權力廢除被捕醫生「免針紙」的決定。政府一方指,從政府昨日發出的憲報可見,當局根據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及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作出有關決定。政府一方強調,當局並非運用直接權力廢除「免針紙」,只是運用指示權力,指示處所負責人不批准持失效「免針紙」者使用疫苗通行證進入處所,最後亦達至相同效果。

政府指持失效免針紙者可免費到門診 措施便利

政府一方質疑,申請人未有列出自己因當局安排所受的影響,或遭受的不便。若申請人是「免針紙」持有人,才會涉及公眾利益而挑戰有關安排。另外,政府一方亦強調,當局已安排持有被捕醫生「免針紙」的市民可預約到醫管局普通科門診作免費諮詢,並獲豁免收取50元收費。政府一方認為安排對市民已十分便利,若市民真的符合不打針資格,在獲取新「免針紙」上不會有困難。

政府指已努力抗疫兩年 望繼續達至成功

政府一方最後指,有關防疫安排應該交由專業人士決定,政府已努力抗疫兩年,當局希望繼續實施相關防疫措施,以達到最終成功。

高官問到,被捕醫生所發的「免針紙」大部分有多少個月豁免期。政府一方指,大多數是3個月,而最後發出的一張接近醫生被捕時間。

案件將於10月20日審訊,再作法律爭議。

郭卓堅對法官決定表示高興

郭卓堅在庭外指,當局廢除被捕醫生所發「免針紙」的決定是「未審先判」,並反問:「萬一7個醫生完全無罪咁點呀?」他指法官給予正確指示,對於其決定表示高興。他又稱自己有打針,並非使用「免針紙」,但強調香港市民有權求就行政機構的行為向法院提出上訴,並指應予市民自行決定是否打針,因這屬於「人權」。被問到有甚麼想與盧寵茂說,他指:「無啦,行近啲都驚佢,佢碌低一陣話我碰到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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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指未打針者如「坑渠老鼠」不能與人群共同生活

申請人早前於入稟狀提出,醫衞局局長盧寵茂廢除「免針紙」的決定是違法、越權,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入稟狀亦指,市民因沒打針未能使用「安心出行」,導致活動受限制,活像「坑渠老鼠」,「不能與人群共同生活」,並反問他們「何罪之有」,但當局卻像對待罪犯一樣。

案件編號:HCAL10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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