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周五(10日)再次審議《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有關這一草案,目前的爭議焦點在於是應該全面禁止加熱煙,還是應該以規管取代禁止。筆者認為,加熱煙本身是有毒物質,會對人類的身體造成傷害,導致癌症,而且,由於加熱煙的害處具有隱藏性,容易引誘更多人染上煙癮,尤其是容易引誘青少年學生染上煙癮,應全面禁止。
加熱煙與傳統的煙草類產品有所不同,它是透過電子加熱技術,將煙草棒內的煙草加熱至大約300度,產生能釋放尼古丁的氣霧。由於加熱煙不需燃燒,又不產生煙霧和煙灰,一直被標榜為不會產生二手煙,對人體的毒害大幅度減少,可以作為協助戒煙的替代產品。
然而,這種說法具有很大的誤導性,首先,加熱煙與傳統香港煙一樣,都是煙草類產品,本身就含有可以損害身體健康的毒素,包括尼古丁、焦油、甲醛、乙醛等,都對人體有害,可以令人上癮,甚至可以致毒。反對全面禁止加熱煙的人,認為應該像對待傳統香煙那樣,規管加熱煙,包括在加熱煙的包裝上,印上警告字句,提醒人們吸煙危害健康,其實就是認同加熱煙對人體會造成傷害。但是,他們一方面認同加熱煙損害健康,另一方面卻又反對禁止加熱煙,這一點是自相矛盾。
其次,加熱煙一方面與傳統香煙一樣,都會危害人類的身體健康,但它卻比傳統香煙更具有隱藏性。它往往被包裝成新潮的產品出售,更加被標榜為可以大幅度減少吸煙帶來的傷害,可以幫助人們戒煙的產品,甚至由於它不會燃燒,不產生煙霧,而被標榜為更安全,不會影響旁人的煙草類產品。
但實際上,這些說法都具有很大的誤導性。加熱煙雖然不燃燒,但同樣也會產生二手煙、三手煙的效果,它產生的有毒物質,會隨着空氣傳播給更多的人,對人類健康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視。加熱煙與傳統香煙一樣,都會產生令人上癮的尼古丁等物質,以加熱煙協助戒煙一說,更加是無稽之談。
而商人對加熱煙的誤導性宣傳,反而容易讓更多原本沒有吸煙的人,或者原本想要戒煙的人,吸食加熱煙,這樣的效果,根本不會達至促進戒煙的效果,正好相反,會令吸煙者有所增加。尤其令人關注的是,有一部分未成年的青少年學生,也加入吸食加熱煙的行列。在香港,已有一部分中學生,甚至小學生,吸食加熱煙,這種情況着實令人擔憂。
反對禁止加熱煙的人,大抵是站在商家的立場上,不希望因為政府的禁令,使販賣煙草的商家遭至損失。但必須指出的是,販售加熱煙所導致的市民健康受損,將會造成社會整體利益的損失,導致巨額的公共醫療開支,而這些損失都要讓社會整體承擔,由每一位納稅人支付。香港豈可以只為維護少數商人的利益,而令整體利益遭受損失?
加熱煙危害市民身體健康,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損害社會整體利益,立法會應代表社會整體利,有責任維護市民健康,維護青少年成長,必須要支持立法全面禁止加熱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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