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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倡港鐵利潤高於150億不准加價 事故最高罰款翻倍罰5,000萬

議員倡港鐵利潤高於150億不准加價 事故最高罰款翻倍罰5,000萬

(獨媒報導)港鐵去年出軌又甩卡,惟票價在「可加可減」機制下15年來只減過一次價。立法會「A4聯盟」建議引入「利潤對沖機制」,港鐵利潤越多票價增幅越少,如該年利潤達150億元或以上便不准加價。聯盟亦促檢討事故的罰款額,建議列車服務事故的最高罰款由2,500萬翻倍至5,000萬。

促引入利潤對沖機制、不再容許延後加價

港鐵票價「可加可減」機制自2007年兩鐵合併起生效,至今15年僅在2021年度減過一次價,目前的方程式為「物價變動 × 0.5+運輸業工資變動 × 0.5,再減生產力因素及特別調減」。港鐵另設「分享利潤機制」,有利潤時會按級透過票價優惠回贈乘客,分享金額介乎0至3.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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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現正進行每五年一次檢討「可加可減」機制,有4名立法會議員組成的「A4聯盟」今早見記者,聯盟成員、曾任職港鐵的張欣宇表示,港鐵每年平均利潤近100億,指市民視港鐵為「賺大錢、又壞車、仲加價」,建議引入「利潤對沖機制」,如利潤越多票價增幅越少,錄得150億或以上利潤不准加價,如低於150億元則按比例將基本加幅乘以0.75、0.5及0.25對沖。他以港鐵2019年的利潤為例,對沖後加幅由3.3%減至1.1%。

張欣宇又倡取消現時容許延後調整票價的安排,改為將加幅或減幅「逐年清」,並在引入對沖機制後取消「分享利潤機制」,「啲市民冇feel到被分享過,不如直接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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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事故最高罰款翻倍至5千萬

楊永杰則建議港鐵檢討每宗事故的罰款數字,將延誤4小時後的每小時罰款由250萬加至500萬,最高罰款額由2,500萬翻倍至5,000萬。若一個月內再有同類型事故,便需再加一倍罰款。

聯盟亦建議,根據每年事故的受影響乘客人數訂立指標,如該年的事故影響總人數超過某一水平,則凍結票價。至於指標應為多少,張欣宇指港鐵每年的意外合共影響約數十萬人,具體指標須再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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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林素蔚、楊永杰、張欣宇、梁文廣

冀恆常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

林素蔚指出,不少公共交通工具最近都有意加價,若港鐵維持「多加少減」,只會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促政府將今年4月屆滿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恆常化,減輕市民交通費負擔。梁文廣則稱港鐵人手流失嚴重,但新入職站務員月薪僅17,000元,認爲難吸引新人入行,建議改革薪酬,確保港鐵員工薪酬調整不低於通脹,並設年資薪金制度,挽留資深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