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密斗輕型貨車司機,昨(22日)入稟區域法院,指前年7月其所駕的貨車,駛至葵涌公眾殮房外時,遭一輛警隊衝鋒車撞到。受傷司機向涉案警員及警務處處長追討人身傷害賠償,以及相關利息。
入稟狀顯示,原告為李家發(音譯);兩名被告分別為:警車司機陳偉強(音譯)及警務處處長,後者由律政司代表。
入稟狀指,警員在2022年7月21日,駕駛肇事警車至葵涌公眾殮房外近燈柱W2038時,因其疏忽而導致與原告車輛發生交通意外,令原告受傷。原告追討事件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及相關利息等。但入稟狀未有列明實際追討金額。
案件編號:DCPI 54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