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日前網上專頁「玉鼎」聲稱可售賣狗肉,及後改稱「香肉」,漁護署昨日發稿指已展開調查。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懷疑有騙徒藉付款之名誘使顧客下載懷疑虛假手機應用程式,該程式會取得顧客手機操作權限,套取銀行戶口登入或其他個人資料後轉走戶口存款並失去聯絡。警方表示9月至今,已接報至少10宗有關報案,涉款114萬。
警方表示接獲漁護署轉介,指有人於社交專頁上刊登廣告聲稱出售「香肉」,經初步調查後,懷疑有騙徒開設社交專頁,藉出售「香肉」之名要求顧客轉賬繳付訂金或傳送連結誘使顧客下載懷疑虛假手機應用程式訂貨。
警方專頁「CyberDefender 守網者」指,涉及的專頁除「玉鼎」外亦包括「掛羊頭賣香肉(正宗)」,兩個專頁設WhatsApp帳號與顧客聯絡,並要求客戶以「轉數快」繳付30元訂金,或傳送連結誘使顧客下載名為「送達百貨」的Android 毒app進行訂貨。該程式會要求取得顧客的手機操作權限,並設有虛假銀行登入頁面,誘騙顧客輸入銀行戶口登入名稱、密碼及理財PIN碼,得手後騙徒會登入其銀行戶口轉走存款並失去聯絡。
至於使用蘋果手機系統的客戶,由於未能安裝該「毒app」,會被要求轉帳30元至動物保護組織的戶口,其後失去聯絡。
案件目前由深水埗警區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懷疑虛假手機應用程式及社交專頁。該區動物專隊亦會聯同漁護署作進一步調查,了解有否涉及其他罪行。警方呼籲市民切勿隨便從可疑網站下載任何檔案,並多使用警方的「防騙視伏器」應用程式,有懷懞時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
漁農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發新聞稿指,鑑於今年內已不止一次在港發現出售貓、狗肉的情況,在此促請政府應研究現時罰則的阻嚇力是否不足,並加強打擊走私、強化法例及公眾宣傳。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規例》),食用、售賣或管有狗肉或貓肉作食物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