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警員涉醉駕撞傷人 慫恿不要報警提出賠償了事 認危駕但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警員涉醉駕撞傷人 慫恿不要報警提出賠償了事 認危駕但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獨媒報導】27歲警員涉前年5月在長沙灣醉酒駕駛 Tesla 電動車,期間鏟上行人路撞傷途人,事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並提出賠償了事。警員今(16日)在西九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及使用殘缺車輛共3罪,但他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指,事主遭撞至小腿見骨並著被告報警,被告卻稱:「可唔可以唔報警啊」,又指願意賠償。事主表示自行報警並稱:「點唔報警啊大佬,你真係痴撚線,唉我報」、「唔係錢唔錢嘅問題⋯⋯斷撚咗骨啊大佬」。被告被捕後情緒激動更失去知覺,最後送院。被告准保釋至本周五(19日)裁決。

被告何家榮(27歲),報稱警員。被告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醉酒駕駛,以及使用殘缺車輛罪,但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車輛剷行人路 撞至事主小腿見骨

控方的開案陳詞及案情指,事主陳啟發於凌晨4時在長沙灣元州街「新樂富麵包」店外的行人路行走,被告駕駛的車輛剷上行人路,撞毀一個護欄及一支交通標誌牌柱,同時撞到事主及一個垃圾桶,再撞向麵包店外牆導致損毀。事主的右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

被告問可否不報警 又問想要多少賠償

其後被告下車,事主叫被告報警。被告卻問可否不報警,又問事主想要多少賠償,他都會支付。事主於是自行報警,在等候救護車到場期間,被告繼續問事主可否原諒他。兩人的對話如下:

被告:「唔好意思,唔好意思,唔好意思」
事主:「快啲報警啦」
被告:「可唔可以唔報警啊」
事主:「點唔報警啊大佬,你真係痴撚線,唉我報」
被告:「我打我打我打我打」
事主:「唔係錢唔錢嘅問題⋯⋯斷撚咗骨啊大佬」

被告表示喝了5至6杯威士忌 被捕後激動失知覺

其後事主送院治療,被診斷右脛骨骨折及裂傷,亦予人感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被告在查問下,表示凌晨12時至2時與朋友在黑布街酒吧飲酒,飲了約5至6杯威士忌。被告進行呼氣測試,顯示呼氣樣本的酒精比例為100毫升呼氣中有125微克酒精。被告被捕後變得情緒激動,失去知覺,並送往明愛醫院。

行車記錄儀的片段顯示,被告駕駛期間與女子通電話,他稱自己喝了酒很醉。被告又先後衝燈駛過行人過路處,亦曾下車嘔吐兩分鐘。最後他前往接載一名女子,駕駛期間似乎超速。

妨礙司法公正罪指,被告於2022年5月28日,在九龍長沙灣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多於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他慫恿或誘使陳啟發不向警方報告一宗交通意外。而被告是該宗交通意外的司機,該陳啟發則在交通意外中受傷。

其餘3罪指,被告於2022年5月28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及該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

案件編號:DCCC 298/2023

相關報導:
警員涉醉駕撞傷人並慫恿對方不要報警 擬認危駕等3罪 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