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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陸振中涉非禮、襲擊下屬及危駕 「光頭警長」供稱被告回辦公室後激動攬男督察

警司陸振中涉非禮、襲擊下屬及危駕 「光頭警長」供稱被告回辦公室後激動攬男督察

【獨媒報導】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被指前年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三度強迫女下屬口交等。陸另涉在不足一個月後,危險駕駛及襲擊3名下屬。他否認共7罪,今(8日)在區域法院繼續受審。被稱「光頭警長」的警署警長劉澤基,於被告涉危駕當日亦在場,他供稱當晚與被告等人參與歡送總督察黃燦熊的飯局,被告先行離開。其後劉接獲同僚通知需要協助,他嘗試駛走被告的私家車惟不果。劉拿走被告車內的銀包及車匙帶回警署,被告在辦公室內起初沒有回應,最後才應要求開門,情緒激動地攬着門外的黃督察,「感覺好沮喪咁。」

被告陸振中(43歲,警察)否認7罪。

劉澤基供稱被告至少喝6杯酒

為控方證人、被稱「光頭警長」的警署警長劉澤基供稱,他於1993年加入警隊,於2020年7月被調往沙頭角分區。劉供稱,於2022年7月15日晚到稻香酒家,參與歡送總督察黃燦熊的飯局。當日劉因要駕車而沒有喝酒,他目睹被告於晚上7至8時出現,被告叫大家向黃敬酒,於是劉及其他同僚「恭祝阿 Sir 去新環頭事事順利」。劉表示被告至少喝了6杯酒。

劉澤基
「光頭警長」警署警長 劉澤基

劉續指,約晚上10時15分被告主動結帳及離開。劉表示被告有輕微醉意,但基於他能行走,故相信他是清醒。約10時25分,仍逗留現場的督察接到電話,為另一督察蔡文浩要求協助,其後再有來電表示需要支援。當劉抵達牽晴間停車場後,遭女事主X吩咐他離開,因他容貌可能被人認出。於是劉返回車上觀察情況,直至清場後才下車。

劉稱另一督察「成隻手包到豬蹄咁」

劉見到蔡文浩坐在路邊花槽的石壆,他的中指用紗布包紮,且「成隻手包到豬蹄咁」。劉追問發生何事,惟蔡嘆氣表示「唔想講」。劉從其他警員口中得知,被告的私家車停泊在場造成阻擋,劉嘗試致電被告不果。劉遂拿私家車內的車匙駛走車輛,但發現無電未能開動。

劉稱被告開門後激動攬督察

劉最後拿走車內的銀包及車匙離開,打算放回沙頭角警署。劉於凌晨2時半返回警署後,見督察黃燦熊及另一督察在被告的辦公室外敲門,嘗試致電他不果。劉表示各人相信被告在房內,並擔心其安全。直至凌晨3時45分,劉決定寫紙告知被告其財物在報案室,並著他明天去處理其私家車。劉將紙條「攝」入門隙後,紙條隨即被抽走。被告最後應要求開門。劉表示,被告開門後情緒激動,「攬住黃督察」、「感覺好沮喪咁」。

被告陸振中(43歲,警察)否認7罪。3項「猥褻侵犯另一人」罪指,被告於2022年6月22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3度非禮女子X。陸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均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內發生。被告涉危險駕駛、襲擊女子X令她造成身體傷害、意圖導致男子蔡文浩身體受傷、襲擊男子賴文顯。

陸振中
被告 陸振中

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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