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黃大仙昨晚發生停電事故,部分樓宇停電近4小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隨即約見中電,表明極度關注,強調今次事故不能當作個別事件看待,已要求中電出資、由機電署聘請獨立顧問,檢視過去三年事故及供電系統,並成立特別工作組,在12個月內提交報告。
黃大仙停電事故 中電須四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在昨晚的停電事故中,中電指黃大仙區內的一萬一千伏特電纜發生故障,區內約2,250戶電力供應受影響,包括美東邨美德樓、現崇山及黃大仙龍光樓。
謝展寰今日約見中電總裁羅嘉進,指中電有必要從公司文化和整個電力供應系統的管理制度入手,找出問題所在,從根本作出改善,減少未來發生事故的機會,「維持一直以來香港賴以為榮的穩定可靠電力供應」。針對今次事故,機電署已要求中電盡快查明整件事故和成因,並在事故四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機電署、中電成立特別工作組 環境及生態局提三項要求
對於本港接二連三出現電力事故,謝展寰已在會上提出,要求中電出資、由機電署聘請獨立顧問,向機電署署長負責,在12個月內完成工作及提交報告。
該特別工作組將複檢過去三年發生的所有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列出原因、改善措施,和措施的執行情況和效果;全面檢視供電系統的安全設計、抵禦外在因素影響的能力、維修和預防性維護安排、物料採購和驗收制度、監督和質量保證水平、人員資歷、培訓和再培訓要求;及就如何提升電力供應的穩定和可靠性,並減少未來發生事故機會作出全面建議。
另外,機電署署長亦會邀請本地專家學者,成立督導小組,一同監督獨立顧問的工作,和就報告給予意見。
續商討修改協議 增加罰則條款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事故按照去年中期檢討的新懲罰機制計算,仍未達懲罰門檻,認為有檢討空間。
環境及生態局則表示,會繼續與中電就修改《管制計劃協議》增加罰則條款進行商討,以促使減少電力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