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幾個月前已寫了一篇關於去與留的文章,大致是在作對他人的決定作任何批評時,必須明白這決定對任何人而言都是十分複雜的問題,在不明白個別實況請盡量不要作太多假設及論斷。可惜,今天我聽了一篇令我心裡很不安又心痛的道, 我對道中的原則沒有大異議,但對講道者一些現實判斷及這道對現時受傷的人再次傷害, 實在令我心痛。我不是想回應誰,只想說說我個人的感受, 讓可能因此受傷的肢體得著一點安慰,最少知道這教會存在另一聲音。
首先,不要把離開者標韱成不願意付出者,不愛香港等。相反,在我所認識已離開,將離開及我極力勸他們離開者中,很多是在過去一段時間明知要付代價,但仍願意發聲的一群教牧。 他們不像一些過去隱形,今天就出來叫人付代價的人。 一些沒有入監獄危機者(因為他們從來都是站在安全區)現在卻大大聲責備過去願意付代價的人,我覺得這樣說很涼薄。在我個人經歷中, 細心聆聽很多離港牧者的故事,我為他們流淚,他們離開是放下很多, 帶著矛盾,被逼離開。有些家庭不是像講道中的描述找個籍口移民英澳英加台, 而是被迫簽宣誓而又不想說謊,又有被篤灰的老師,又有憂慮孩子被冼腦而被迫辭去剛上位的好工,舉家逃難。
其實我與講道者的立場是一致的,說是不要輕言離去,去與留也要思考召命。但不同的是我對離去者的看法是不一樣,很多(當然不是全部)不是自私的離開,更多是被逼離去。 另外,我反對叫人學潘霍華預備寫監獄書信,首先,預備受苦是召命的一部份,但坐監本身不會是召命(我估潘的召命也不是坐監吧)。我記得前一段時間聽過一位德高望重的神父,提醒我們不要預備作殉道,因為如被揀選作殉道者自然有此信心。同時,我估這半年是香港讀得最多獄中書信的,當中有書(陳健民教授)也有很多由大量被捕者而寫的書信,更有法庭自辯書,還不夠多嗎?說很多人不願付代價似乎與事實有點不乎。另外,聖經提醒我們要有受苦的預備是真實的(腓立比書正是其中一個主題,但絕非叫人攞苦來受),所以我同意我們要操練信心,學習承擔一定風險。但是,預備受苦與攞苦來受是不同的。同時受苦本身不是召命,而是召命的一部份,意思是,若你有召命的話,我們要有受苦的預備,但仍要權衡輕重,不要冒不必要的風險,特別是過去曾盡忠發聲的,我覺得應該離開的心安理得(當然離去的也不要對留下的說風涼話,我們是清楚留下的風險的)。
最後,我亦不同意說離開者「必定」不能繼續實踐使命這個斷言。這個判斷令我想起保羅,他的所謂宣教旅程是預早計劃的嗎?他沒有逃走嗎?聖經中逃命故事多?還是由頭到尾都發生在流奶與蜜之地?耶穌的故事是靠誰傳開,聖經學者告訴我們就是靠一些流散的猶太人 Diaspora,誰是流散的猶太人?就是被打壓而四散的猶太人。 我們不要為聖靈代言,神仍然掌管,包括留與被逼離開者。說離開者必然不能繼續使命,我感覺是個人偏見多於出自聖經。當然,離開者所面對的困難是很多,亦不一定能實踐使命,但作為主的僕人,我們應該為他們代禱甚或牧養他們(近日開始的網上教學亦有此目的),而不是斷言他們不能(可能是出於想他們留下的動機)。我覺得作牧者,鼓勵弟兄姊妹委身事奉是好的,但先要明白實況,更要多點同理心,也不要把自己的意願放進聖經,用恐嚇的方式來使人留下,這不是召命了。在愛裡沒有恐懼,為何要用恐懼使人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