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關注外傭權益的團體昨日(3月9日)舉行記者會,指過去五年處理近200宗外傭工作期間罹患重病的個案,其中三成因健康問題被炒,僅67人能病後保住工作,卻仍面臨各種剝削,如不獲發工資、不獲僱主承擔醫療費用及不獲有薪病假等。團體促請政府嚴格執行勞工法例,保障工人免受剝削及被非法終止合約。
六成半重病外傭需自付醫療費 兩成未獲病假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FADWU)聯同香港菲律賓移民癌症支援協會(FilMCaSS),昨日(3月9日)舉行記者會,表示自2020年起,團體共紀錄了195宗外傭在工作期間被診斷出癌症或其他重病的案例,其中三成被非法解僱。67人雖然在病後保住工作,但受到不同剝削,包括一成未獲發工資、六成半需自付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兩成覆診未獲病假,僅10人的治療獲僱主全力支持。
外傭Dhay Dhay今年51歲,自1994年來港工作,講得一口流利廣東話。在服務第四任僱主期間確診第三期乳癌。該僱主雖支持她在港接受治療,並願意承擔其化治療費用,惟未有額外給予病假,並要求她使用年假到醫院接受治療,令她無法回鄉探望家人,她說:「 我感到很傷心,他們在我接受電療期間把我遺下,又要求我使用年假到醫院治療,我只有在房間中獨自哭泣(I feel so sad, I feel so bad. They left me behind during treatments, and then they use my annual leave going to the hospital as my treatment. I just cry alone in my room.)。」
她完成鏢靶療程後,僱主移居國外,她在轉職至現任僱主的兩年間,仍需定期到醫院覆診,但現任僱主卻拒絕給予有薪病假,要求她使用自己的休息日覆診,並需自行繳付覆診費用,至今已累積繳付數千元覆診費用。她說:「 雖然治療費用看似只是小數目,但對我們來說已是一個大數目。(Even though a small amount. It was already big amount from our own pocket.)
」為了保持與僱主的良好關係,她不敢吭聲,亦不打算到勞工處投拆,她說:「 我不想要求更多,因為我要保障自己和我的工作。(I don't want to demand more. I just want to protect myself and my work.)」
平機會申訴六年未果事主已逝 家人:公義來得很慢
2019年曾被傳媒廣泛報道,菲律賓傭工Baby Jane Allas的妹妹Mary Ann,亦以錄像分享其姊的經歷。Bady Jane Alas是單親媽媽,育有五名子女,為幫補家計,她於2018年來港工作,在確診第三期子宮頸癌後卻即時被僱主解僱,因而無法繼續留港及接受公立醫院治療。她其後於網上眾籌醫藥費及回鄉休養,2020年終不敵病情逝世。她曾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投訴,於勞工法例下獲三萬元賠償。六年過去,由於無法找到該僱主,平機會至今仍未能就個案進行聆訊。Mary Ann認為對外傭來說,公義來得很慢(I think I can say the the Justice in Hong Kong is quite slow for us helpers.),她表示,等待了六年仍未有結果,至今仍未能完全放下,她希望能在今年收到結果,讓她能往前看。(I hope it's finished this year. Six years of waiting, I want to move on completely but I can't, because it's not finished.)
FilMCaSS主席Janice指,一旦外傭的合約被終止,他們需於14日內離港,亦無法以合資格人士的身份使用公立醫療服務,令關鍵治療如化療費用,由每次96元大增64倍至數千元,對外傭而言是一筆難以承受的巨額開支。失去工作合約,亦令他們失去住宿及工作機會,無法支撐生活開支,令外傭在權利受侵犯時,難以提出法律索償。
FADWU幹事Rowena表示,對遠離家鄉的外傭來說,香港是他們的第二個家,僱主就是他們第二親的家人。外傭不幸患上重病時,就是他們人生最黑暗、最需要僱主支持的時侯,但現行勞工法例未能足夠保障外傭的勞工權益,令外傭易受剝削。團體促請政府加強執法,及讓外傭在索償期間能保有合資格人士身份,接受公立醫療服務。
根據本港法例,外傭同受《僱傭條例》保障,僱主須予有薪年假、病假及休息日等,如僱員在領取有薪病假期間被解僱,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