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民建聯梁志祥就社工註冊及紀律事宜今日於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指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包庇」觸犯非法集結或襲警罪名的註冊社工,未有取消其註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覆表示,2018年至今共有七名被定罪社工向註冊局呈報,未有人被取消社工註冊,稱註冊局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處理涉及社工紀律,政府不宜過度干預。
提出口頭質詢的梁志祥指,社工註冊局未有取消觸犯非法集結或襲警罪名的註冊社工資格,形容是「官官相衛」。多名建制派亦和應,何君堯指教育界及社工界是「兩大毒瘡」,要求勞福局研究修例,確保社工「提供優質社會服務,幫走歪路的青年走回正路。」
工聯會陸頌雄指部分社工「政治上腦、違法思維」,而註冊局對違法社工「零處分」,要求修例加入更多由政府委任的代表,並加入條款要求社工「遵守法例、尊重法治。」經民聯梁美芬則指「社工對青少年影響大過老師家長」,又指控社工「帶頭打人」及濫用社區中心作為物資站。民建聯周浩鼎又要求「講到明襲警都要釘牌。」
羅致光在回覆中表示,1999年通過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成立法定機構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註冊局由15名成員組成,任期三年,其中8人需為社工,並經選舉產生。6人則由行政長官委任,包括最少3名非社工或公職人員,另一人人則需為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註冊局可決定觸犯刑事罪行人士能否註冊為社工,而《條例》規定如觸犯附表2訂明的嚴重罪行(亂倫、強姦、謀殺、拐帶兒童或少年等),除獲全體註冊局委員同意外,便不能註冊。
根據社工註冊局提供的資料,由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共有7名社工向註冊局呈報因刑事罪行被定罪及判監,無人被註銷社工註冊。七人當中,註冊局正考慮一名人士的個案;兩名人士正待法庭上訴裁決;一名人士未有申請將其註冊續期;註冊局裁定另外三名人士的定罪不影響其註冊續期。
羅致光重申,註冊局屬法定機構,只要註冊局按《條例》執行包括紀律管制等權力,政府不宜干預。對於建制派促「完善」註冊局組成,羅致光指註冊局的成員組成和比例,非該專業的成員與其他法定專業監管機構而言已屬較高,未見有改組需要。
該七宗個案包括2019年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因佔中案「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判監八個月;2020年劉家棟因2019年7月27日元朗衝突,被控「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判監一年;丘子樂因2019年6月9日在立法會煲底的衝突,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非法集結」罪成,分別被判兩個月及四個月,同期執行。2021年的個案則為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楊森,他因2019年8月31日集會案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八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