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在澳洲取得律師資格。許智峯的前同事、現任選委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晚在社交網站發文,質疑澳洲法官對許出任律師亦不感到尷尬:「究竟是誰的判斷出了問題?」何君堯又認為,本港司法機構豈能視而不見,繼續讓澳洲的法官出任終審法院的法官。
國安處在今年7月3日宣布,懸紅100萬元通緝8名海外港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鳯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以及羅冠聰。41歲的許智峯被指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處指控許智峯,自2021年3月起,聯同他人發起「2021香港約章」,並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台獨」、「港獨」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亦於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在社交媒體發佈帖文,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身兼大律師及事務律師 許智峯:所屬州份中只有一種律師資格
許智峯周一(21日)在社交網站表示,在出席南澳州最高法院的律師認許聆訊,經宣誓後獲法庭頒令獲認許為律師。他又解釋指,其所屬的州份中只有一種律師資格,不分大律師及事務律師,所以既是大律師,亦是事務律師,既可以上庭打官司,又可做事務律師的工作,直接為市民提供法律意見。
澳洲與香港同樣奉行普通法制度,對於遭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但仍能在當地成為律師,許智峯就稱在申請律師資格時,要向當地法庭及律師會,申報其在香港的所有刑事紀錄,包括國安法下的懸紅通緝令,及藐視法庭罪、藐視立法會罪、襲擊罪等等議會抗爭罪名,共申報23條控罪及7項通緝令,更自言可能是澳洲歷來最多刑事紀錄的律師。
何君堯:究竟是誰的判斷出了問題?
本身是律師的何君堯,昨晚就在社交網站發文反問:「究竟是誰的判斷出了問題?」他質疑澳洲的法官在面對罪犯或通緝犯,並點名如同許智峯之流的時候,當地的法院律師卻不感到尷尬。
不過,何君堯同時提出另一個反問,認為不應再讓該國法官出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本港司法機構又豈能視而不見繼續讓澳洲的法官來當我們終審法院的法官呢?」
4名終院非常任法官來自澳洲 包括「新人」祈顯義
終審法院法官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香港和海外非常任法官組成。根據《終院條例》的規定,非常任法官的總數目不得超逾30名。翻查司法機構資料,在現時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名單中,便有4名來自澳洲的非常任法官,包括紀立信、甘慕賢、范禮全及祈顯義,其中祈顯義在今年4月6日才正式上任,是《港區國安法》立法下的「新人」。
何君堯在前年的立法會會議,即立法會資深司法任命建議小組委員會上,已不滿司法機構仍依賴「五眼聯盟」的法官,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而沒有考慮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他批評西方國家不但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更在事後包庇本港逃犯,斥「反轉豬肚就係屎」,認為如再倚賴「五眼聯盟」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恐怕會構成一定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