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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人士遭「趕落機」 協會促政府介入 香港快運認有不足、提賠償未獲受

視障人士遭「趕落機」 協會促政府介入 香港快運認有不足、提賠償未獲受

【獨媒報導】兩名視障人士控訴今年5月乘坐香港快運航班飛往日本時,以不達安全標準為由被「趕落機」。香港失明人協進會上周曾舉行記者會,要求香港快運母公司獨立調查事件,惟一直沒有回覆。協會今日(15日)到政總外遞交請願信,要求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介入處理事件。香港快運同日發聲明指,承認在事件的執行有不足之處,但強調做法符合香港民航處指引,不涉及歧視。公司亦於上周提出賠償方案,包括全數退還延誤航班的機票費用、所有因航班延誤而產生的個人費用,以及額外提供一套機票作為補償,但暫未獲兩位當事人接受。

事緣香港失明人協進會兩名獨立可出行的會員李俊彥和徐文俊,原定乘坐5月22日下午3時快運航班UO652,由香港前往東京。不過在航班準備起飛前,機組人員以兩人「不達安全標準」為由,要求兩人落機,兩人向協會求助後,協會聯絡民航處,在處方協調下兩人獲安排改乘同日晚上起飛的UO624航班往東京。

兩人事後曾要求快運發放書面解釋,獲電郵回覆原因為「Overbooking of flight」,快運之後亦指會再調查事件。快運在事隔一個月後表示,找不到當日是誰人要求兩人落機,並指地勤及機組人員對兩人是否適合獨立乘搭航班未有一致判斷,及後獲確定兩人可獨立乘搭,就事件致歉﹐並重申並無「超賣」情況。

黃俊恒
黃俊恒

黃俊恒批指引無約束力如「無牙老虎」

失明人士協進會會長黃俊恒表示,民航處分別於2015年發出《給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指引:協助行動不便人士》以及平機會2017年印製《香港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但這些指引均無法律約束力,猶如「無牙老虎」。他建議,政府探討如何加強民航處及平機會監管航空公司的權力,並向違反規定的航空公司問責。他又表示,期望可與林世雄、民航處及平機會等代表面談。

黃俊恒續稱:「希望令到政府行出呢一步,令到唔會再有我哋嘅殘疾朋友,包括視障朋友,喺使用飛機時唔會再發生令人完全唔能夠接受嘅不愉快事件。」他批評,事發至今,作為快運母公司的國泰航空未有任何回應。他認為,國泰作為本港龍頭航空公司,應就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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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運聲明:不涉歧視行為、已提賠償方案惟不獲接受

香港快運在協會請願行動前發聲明,指一向以乘客及機組人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始終堅守「安全至上」的原則,以確保所有乘客在緊急情況下,都能夠遵守安全程序並迅速撤離,強調這一原則及相關措施符合香港民航處指引,對任何乘客的要求一致,不涉及歧視行為。

快運又稱,已完成內部調查,認為事件的執行確實有不足之處,致以歉意,承諾會積極改善有關程序的培訓和執行,包括地勤服務人員於登機前協助行動不便的旅客清晰理解航空安全規定,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快運亦表示上周己提出賠償方案,包括全數退還延誤航班的機票費用、所有因航班延誤而產生的個人費用,以及額外提供一套機票作為補償 ,惟未獲兩名事主接受。

對於快運在請願行動前發聲明回應,黃俊恒就指,任何安排都是快運和兩位事主的私人安排,協會並無介入談判內容。他不猜度快運突然發聲明的用意,並反問:「點解每一次都係我哋發咗訊息,話我哋要去見記者嘅時候就出(聲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