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兩名視障人士被香港快運「趕落機」,兩人向協進會求助後、經該會聯絡民航處協調,才獲安排乘坐同日航班。香港快運稱由於地勤及機組人員對兩人是否適合獨立乘搭航班未有一致判斷,對事件致歉,重申當日航班沒有「超賣」。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在港台節目稱難以接受,促進一步調查。
事發於今年5月22日,協會兩名獨立可出行的會員李俊彥和徐文俊,乘坐下午3時快運航班UO652,由本港飛往日本東京。兩人稱,由辦理登機手續至閘口登機期間,快運地勤人員一直知悉兩人為視障人士並提供協助,包括帶領前往閘口。機組人員亦主動將他們調至較前位置就坐,便利他們落機。
惟航班起飛10分鐘前,機組人員表示兩人不符安全標準,要求落機。帶領兩人離開的機組人員指,機長以安全為由拒絕其乘坐,建議兩人購買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兩人向協進會求助後,協進會聯絡民航處,在處方協調下兩人獲安排改乘同日晚上起飛的UO624航班往東京。
期間兩人取回行李時,獲發共240元餐券,發放原因為「Protection from UO652」。翌日兩人要求快運發放書面解釋,獲電郵回覆原因為「Overbooking of flight」,至5月29日快運再電郵兩人稱會調查事件,並就事件致歉。
近一個月後的6月26日,快運致電其中一名當事人,稱向地勤及機組人員了解後,找不到當日是誰人要求兩人落機,至7月4日仍未確定,指仍需兩星期調查。7月5日,快運知悉協進會將於7月7日舉行記者會後,於翌日回信兩人,指當日因地勤及機組人員未有一致判斷,須呈報相關部門評估,故兩人未能乘坐原訂航班,在確認安全後即安排他們搭乘另一航班。香港快運表示歉意,並會作相應賠償。
協進會舉行記者會後,香港快運回覆傳媒時,重申地勤及機組人員對兩人是否適合獨立乘搭航班未有一致判斷,及後獲確定兩人可獨立乘搭。香港快運對事件致歉,會作檢討及改進工作流程,重申當日航班售出約七成機票,並無「超賣」情況。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在港台節目指,兩人購買機票時已通知航空公司兩人為視障人士,過往亦曾乘坐飛機,他要求香港快運及其母公司國泰嚴正調查。他又質疑如香港快運近日的解釋屬實,惟事發至今個多月卻從未聽聞,認為難以接受,會續協助兩人追究責任及要求賠償。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稱如任何人認為受到歧視,可向該會投訴,收到投訴後會作調停。她稱正密切關注事件,並會作跟進行動。林美秀指航空公司進行安全評估時程序出現問題,因而發生不愉快事件。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指,平等機會委員會早於2017年印製了《香港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指引》是根據民航處2015年發出的《給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指引:協助行動不便人士使用航空服務》編寫。《指引》指除非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航空公司不應以乘客有殘疾為由拒絕其登機。協進會又批評香港快運已非首次不友善對待視障人士,去年5月曾接獲會員被拒提供往登機口護送服務的投訴,事件同需民航處協調後解決。
根據該《指引》,若乘客不能自行解開安全帶、不能在無人幫助下離開座位及前往緊急出口、不能自行找出並穿上救生衣、不能自行戴上氧氣面罩、不能在緊急情况下明白機組人員的安全指示,須在同行照顧者陪同下乘搭。香港快運網站列明,如無法完成五項事項中任何一項,將被列為「需要安全助理的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