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在今年6月公布在第二階段消費券引入「DQ制度」,市民如在2019年6月18日至今年6月12日期間,永久離港或意圖離港,或提早提取強積金,便不符合申請資格。政府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透露,在第二輸消費券計劃下,有約8萬人因「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及提早提取強積金,被判定不符合登記資格。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書面質詢指,剔除覆檢成功的個案後,在2022年第二輪消費券計劃下,約有8萬人因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以及曾作出法定聲明和提交有效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最終被判定不符合資格而未能成功登記消費券。
當局在8月發放第二輪$5000元消費券時,曾向24萬人發出「DQ短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當時接受傳媒訪問稱「節省6億」,及後不少市民指屬錯誤被取消領取資格。同月政府曾指有17萬人提出覆檢,約13.3萬人上訴成功。比對當局今日回覆立法會的數字,意味約有1萬人未能成功覆核。
第二階段消費券另有1.3萬人因不符合其他要求,而不獲發消費券,包括約3,000人不符年齡要求、7,000人不符居民身分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約3,000人。在第一階段,則有9.5萬人不符合申請資格,當中9萬人為不符居民身分要求。此數字在第二階段大幅減少,料與第二階段引入「有條件或有資格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人士」可申領半額消費券有關。
當局表示,兩輪消費券計劃分別為本地市場注入約315億元及逾600億元的購買力,提振本地生產總值0.7及1.2個百分點,而私人消費開支在2021年下半年按年增長5.9%,2022年第二季及第三季則按年持平,經季節性調整後按季分別上升8.0%及 1.1%。